这只是我的一种感觉,问问周围的人,似乎也都有类似的感觉,那就是百度在变。无论是“金苹果”全球创想大赛,还是印度洋海啸赈灾公益广告,似乎都在透露着一点什么,即百度正在试图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企业。
原本对百度的印象并不好,有几个原因。2001年,百度作为新浪的搜索提供商,忽然爆出欠费停机事件,实际上是百度急于从后台走到前台的一次表演,但给人的感觉是,这家企业有点无赖。接着,百度推出竞价排名,让厂商花钱购买搜索结果。竞价排名原本也没什么,GOTO.com(即后来的Overture)就已经开始做这事儿了,但李彦宏把它升华成了“自信心定律”,又叫“搜索引擎第三定律”,这就有点“邪恶”的味道了。这个第三定律实际上是对李彦宏前两条定律,即相关性定律和人气质量定律的一种反动。2002年我曾在《敬佩Google》这篇文章中说过:
事实上,他们所谓的自信心与其所推崇的先进技术是相互抵触的。一个原本搜索排名就名列前茅的网站,不会为获得一个更高的排名而付费,肯付费的,一定是排名落后的网站。落后的网站通过付费获得的较高的排名,让再先进的技术都变得毫无意义。出卖搜索结果,实际上是在出卖用户对搜索结果公正性和科学性的信任,或者说,是金钱对技术的嘲弄。
实际上,百度搜索的技术优势,正是被无节制的竞价排名给破坏了。再后来,百度与3721的插件之争,百度搜索联盟等举措,进一步强化了我对它“邪恶”的印象。邪恶可能是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常态,他们相信,不邪恶就无法获得利益,自己不邪恶就无法阻击竞争对手的邪恶。
我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百度给我的感觉开始出现变化,这是一种让我感到高兴的变化。在解决了生存问题以后,百度开始着手解决自己的形象问题了。我想,Google的存在,可能是这种变化的一个主要诱因。像Google那样从公司一成立,就把“Don't be evil”写进自己的信条的企业,毕竟不多。当一个企业开始关心自己的公众形象,无论如何都算是一件好事,是值得赞许的。
当我越来越多的朋友,纷纷成了百度的员工,当百度最大竞争对手的资深员工,也心甘情愿地跳槽到百度,可能反映出某种文化的感召力。
做一家赚钱的企业不易,做一家既赚钱又令人尊敬的企业,更难。随着百度对中国互联网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百度所肩负的责任也越来越大。在用户和钱谁是上帝这个问题上,大部分国内企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钱。因此即使他们明明知道自己在作恶,为了钱他们仍然要坚持作恶。如果李彦宏彻底想明白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问题,百度就有可能从邪恶的中国企业中脱颖而出,跃进到一个崭新的层次。
大多数中国企业,也希望改善一下自己的公众形象,所以他们常常自己不再直接作恶,而是暗中怂恿别人替它作恶。这样的例子很多,几乎所有的网站联盟、广告联盟、移动梦网,都是这样的操作手法。其实,这只是一种小算计,是利用别人人性的弱点来为自己谋取利益。最终损害的,仍是企业的形象。
百度已经搜罗了一大批出色的技术人员,它应该有能力为中国网民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技术,更好的用户体验。这是一件令人充满期待的事儿。
还从来没有有一家中国企业能让人由衷地敬佩,现在,百度面前就摆着这样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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