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牛乱弹琴 | Playin' with IT

洪波的偏见 | keso's blog

这辈子最郁闷的事,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贼从自己眼皮底下跑掉,并带着4000元现金,一部多普达696手机和一部佳能PowerShot G6数码相机,或许还有别的什么我还没发现的东西。

这个贼真好,他发现我睡在沙发上没关灯,帮我关了灯,发现我没关电视,帮我关了电视,然后站在离我两米远的地方,一边打量着还在沙发上睡着的我,一边琢磨是不是该把桌上的IBM T42笔记本也一并带走。这时候,我醒了,在凌晨3点的黑暗中,盯着他看了4秒钟,大喝一声:谁?干吗的?他飞一样地冲出了门,我从沙发上蹿起来,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板上。听到那贼急速的脚步冲下楼去。过了一会儿才发现,在我睡着的两个小时中,我家里已经被洗劫了。

拨110报警,很快警车就停在了院门口。4点钟到了派出所,作笔录,带警察来看现场,一切停当,已经是上午7点。简单盘点,损失在1.6万以上。幸亏IBM笔记本没让他得手,否则就更惨。

每一个警察都提醒我,以后记得锁门。好,好,记住了。

这是我第二次被贼洗劫。上一次是在上海,2001年,电影院出来,牛仔裤后裤兜里的钱包被拿走,内有3000多元现金及所有的银行卡。恨,但不知道恨谁,连被恨的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恨?

这回更恨,我看见了他,至少4秒钟,可还是让他跑了。警察折腾了我3小时,我知道,这是报案必需的代价,尽管这代价其实什么都换不回来。

想想真奇怪,我开着门厅的灯、客厅的灯,开着电视,而且我就在电视对面的沙发上睡着,贼居然敢推门进来拿东西,还把所有开着的电器关上,甚至不想吵醒我。妈的,这是贼的家还是我的家?

在从派出所回来的警车上,警察说,马上还要去处理另外两个案子,也是入室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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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5年03月03日 7: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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