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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


在Donews读到这条新闻:分众增长势头减慢 江南春大卖22.5%分众股票 ,觉得文章内容还是很客观的反映了分众现在的尴尬。
分众传媒(Focus Media)的“显示屏”遍布中国各大重要城市的写字楼、商务中心、商场超市、休闲会所、高尔夫球场、机场等高端人群及消费密集型场所。
放眼望去,仿佛一夜间中国的电梯、楼宇、超市里面,就都自个神奇的长出一块块专门传播品牌广告的电子液晶屏,这一领域是分众的江湖。
再看看今年“分众”收购的名单:上海框架(Framedia)、聚众传媒(Target Media Network)、凯威点告(Dotad Media)、经营影剧院广告网络的Appreciate Capita。是的,江南春要打造属于自己的媒体帝国,而这一切进展的似乎很顺利。江南春曾经不止一次的在电视中告诉大众他要做的事情,以及他对分众核心业务及价值观的理解。
股价受挫,以及江南春的大量抛售也已经引起投资者的关注。而短期内分众2.3级城市的业务量似乎也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我很想知道分众的企业目标什么?是要全中国老百姓无论走到那里都会看到那一块块重复播放着和家里电视机里一样内容的广告片吗?还是被打扰后,还万分感激的说“多亏有块显示屏,否则等电梯有多无聊呀”。是我们反感显示屏幕吗?不是,我反感的是广告内容。这种强势的视觉强占如同“sohu、sina”的大型背投和弹出窗口,让你短时间“鼠标”失控,消耗系统资源。相反,我到是喜欢在“KTV”洗手间小便池上方的那块放着流行音乐的小屏幕,它的位置安放的很聪明、惬意舒缓又平添乐趣,比你蹲坑时候看报纸可爽多了。
圈内很多人不看好分众,原因多种多样。我个人也不看好这个创意营销的典范。总觉着这个“深入生活社区”的显示屏的概念早晚会破了,现代都市,工作生活快节奏,我们每天会有多少时间在广告前驻足。生活已经很纷乱,无须广告来打扰!



一场官司是“律师”起诉“百度”。律师张新维在接到起诉状后,终于在2006年10月31日,再次控告“百度”公司,并称之被迫"亮剑"。百度近年来官司不管,它的公众形象与之在纳市的表现相差悬殊。一个企业一张脸,“生、旦、净、墨、丑”不由企业自己选,公众自然会给你评分。梁东移职后,不知百度的哪位高管会抽身来专心打这场官司。

值得注意的另一场“诉百度恶意点击”的官司是在张新维通过高调的与百度和解后,前段时间在百度公司门前抗议的“北京中北卫科癌症医学研究院”也提起了诉讼,张新维是"北京中北"的代理律师。

成为被告的还有“中搜”,中搜在线提供《无极》下载 遭索赔240万 。文章里面提到:

公众下载次数截至2006年1月6日已达到125344次,故要求中搜在线赔偿122万元。公众下载次数截至2006年1月6日已达到125344次,故要求中搜在线赔偿122万元。

不知道一直喜欢在数字上玩游戏的中搜会不会在这个数字上吃个哑巴亏,呵呵。如果官司的赔偿成立这对于中搜来说真是个黑色幽默。

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技术服务商自面世以来就各自麻烦不断,有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于国家机密,还有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据说google原来只设立1人的法务部门现在已经壮大到100多人的专业解决公司法律问题的大团队了。

国内的百度、中艘、搜狗等搜索引擎相信也会有同样经历,对于已经面临和即将面临的这类诉讼,个人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如何打赢官司,而是如何与外界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并树立起社会公众对搜索引擎公司的正确形象。

有利益就有冲突,有纷争就有江湖。“官司”已经成为了今年中国互联网的“热门关键词”。




腾讯Q币近来被关注是件好事。

首先,不谈是否冲击人民币的事,单单就一家网络公司利用虚拟货币疯狂敛财来讲,腾讯是要早晚阴沟翻船的。

Q币业务是腾讯赢利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想享受会员服务吗?想扩大在线硬盘吗?想换身QQ秀道具吗?

请购买Q币。您问价钱?告诉你,与人民币一样1:1,真TM坚挺,不贬值,还省去了造币流程。

对于一个拥有几亿注册用户的腾讯来讲,赚现在的钱,比将来的钱要重要的多。他可以变着花样骗那些整天泡在我网吧或者家庭条件优越的懵懂小孩,也可以大把的赚装嫩扮靓的时尚青年,Q币只是个道具,把这种明晃晃的抢钱行动给隐蔽起来了。

你可以说我冲击人民币,但是我们是单向兑换,不流通啊。瞧瞧,腾讯是有理由的啊!

网民的行为,我们控制不了,这种兑换与我们无关。

腾讯这样一家丝毫没有创新的公司,只会变着法的想尽办法从网民身上捞钱!却整不出一个属于自己象样的好产品,除了了模仿就是剽窃。

要我说,Q币业务最好早点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