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邹
有嚼头
美国人不是活雷锋
——关于“创作共享”及数字版权
我今天登陆了“创作共享”网站,还算仔细的阅读了它上面的文本(一些介绍性的文字和创作共享的版权声明——很像是法律条文)。应该说,它的版权声明是很周到、完善了。更重要的是,它的版权声明很好的体现了它所倡导的适当保护版权的基本思想。但是在下文中我还是要对这个版权声明及其发起者Creative Commons组织提出我的质疑。 首先,由Creative Commons组织发布的版权声明,虽然很好的体现了适当保护版权的思想,但是毕竟是由这个版权声明里的名词、名词的解释、名词间的联系及其补充所构成的形式来体现的。那么这是不是唯一的形式?还有没有更好的形式?还有没有更适合中国的形式?更重要的是,适当保护版权作为思想,也是由Creative Commons组织来表述的。那么是不是有更恰如其分的表述?是不是有更本质的表述?是不是有更适合中国的表述?这些都是问题,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 其次,有谁敢担保Creative Commons组织没有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表述相关的思想和发布相关的版权声明呢?我看没有谁敢担保。至少没有人硬逼着它非得向全世界推广其思想其声明。至少它自己也声称向“别人”提供服务。至少使用它的版权声明和标志商标是要经由它授权的。 西方人爱说的一句话是,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而我则要告诉每一个已经涉及数字版权和即将涉及数字版权(事实上在这个网络时代或早或晚每一个中国人都不可避免地涉及数字版权)的中国人,我们得拥有自己的关于数字版权的思想及其表述及其声明及其标识。我们得牢牢地记住,在那个充满了欲望、商业和霸权的国度里是没有大公无私的。 我要扯着每个中国人的耳朵冲他们大叫: “美国人不是活雷锋!!!”————————————小提示:相关网站http://www.creativecommons.cn/
文邹邹自荐Trackback: http://tb.donews.net/TrackBack.aspx?PostId=29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