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164,收藏 - , 评论 - 739, trackbacks - 0

导航

公告

夏天 拜拜!!

奔跑的小猫
she'a simple child,
do not leave her alone

www.flickr.com
This is a Flickr badge showing public photos from tianyubaby. Make your own badge here.

文章

    收藏

      相册

      狡兔N窟

      猫猫窜门

      存档


      正在读取评论……

      2006年08月


             暑假。快完了。这段似乎本该无比华丽的悠长假日,给我的感觉却是支离破碎,没头没脑,莫名其妙。

             首先,我鬼使神差地去了云南——一个我从来没向往过,去过回来也丝毫不留恋的地方。为了弥补这个愚蠢的决定给我带来的遗憾和不甘,我去了一个还比较向往的地方——成都。事后回想起来,觉得这种行为非常幼稚。就像,我在人唆使下傻头傻脑地买了一只传说很好吃的冰淇淋,发现真他妈难吃,于是一气之下赶紧又买了另一只。结果,这样的连续作战,让我,消化不良了。嗝~   其实本来已经计划了很久,暑假只想带爸爸回老家安徽,顺道去看看徽州歙县,爬一下黄山也无妨。但一连吃了两只冰淇淋,再吃第三只,仿佛有些太疯狂。正当我犹豫要不要开始吃第三只冰淇淋时,老天替我作了个果断的了解,把我心爱的挚爱的可爱的钱包,给收走了!莫名其妙地不翼而飞。我愕然。旅行的事,终于因为经济原因,就此作罢。我像吃了人参果的八戒,悔恨不该囫囵吞枣地挥霍掉我前两次有去无回的假日光阴。

              下面的日子,我只得每天端坐在家,修身养性。接了画画的事情。但对方不给我施加压力,所以总是拖拖拉拉,没什么成果。后来姐姐要我帮她个忙,去教一个问题少年。于是,莫名其妙地,我又去做了个家教。

               那个小孩,十五岁,十分个性,难以招架,是个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大男生。他家富裕殷实,自己却过得颓废混乱。他平时基本都不在家,一有空就坐网吧。晚上通宵玩游戏,第二天白天回来睡觉,一天只用吃一餐饭,当然还有抽很多烟。他的个头已经和成年人一般模样了,只是说话还是像个小孩。每天一开始上课,就耷拉着眼皮子,慢悠悠地说:冒一点味,是不咯? 他经常跟我栩栩叨叨,说没用的,我就是记性不好,单词都记不住,你再怎么教也是没用。仿佛想打消我来征服他的念头。其实我也没有改变他的心思。奇怪的是,我对他,还有着出奇的耐心,却从来不想也不能说教什么,永远都在听他散布歪理邪说。比如他爱说上学没有用,语文和英语就没必要学,语文会认字会说国语就行。甚至只要会说长沙话就行了。至于英语,连会认会说都不必要,他说我又不要出国!对于后者,我心里深表赞同,现在的小孩,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学英语,比母语还重要,不知道教育部的那些老头是不是脑子烧坏了。说到理科,他总是不无得意地说:你看别人学了一个学期,我只学了一个月,也及格了。所以根本就不用去学校学,自己在家看书就好了。况且数学呢,其实只要会简单的计算,就和卖菜的人水平一样就行。他号称自己物理和数学都很好,不学也能及格;只是但凡要记的他都不行……诸如此类。   他好象把什么都看得很透,他的生活没有任何准绳束缚,但也没有爱好追求。看似逍遥,实际无聊,就是他的真实的生活。但正常人的生活其实也无聊,只是自己没发现,或不承认,还津津有味地忙活着。许多当初津津有味的,到头来不也是一场虚空,终将归与无聊。 一个无所事事的小孩的胡言乱语,我也当真去想。真是莫名其妙。

             今天我教他单词,学到boring,他要我解释,我说就是你每天的感觉。他瞌睡未醒地说:“哦,就是‘冇味’。”说完了他打了个好长好长的哈欠,嘴角竟然不自觉地掉下了好长好长的……口水!我目瞪口呆。他慌乱地擦干口水,问道:“冇味用普通话怎么说来着?” 无聊,我回答。就这样,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面对着昏昏欲睡的一个大男孩,空气里有种百无聊赖的味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在干什么。不知所云。

             正当我莫名其妙地每天下午耐心地坚持教着这小孩。凤丽突然从武汉南下,中断了这有样的荒唐。她热情地邀请我同她一起出去旅行,顺道带我一起回深圳。款姐的邀请显然是不能拒绝的,何况她来了,我才有了回去的希望。只是我突然很舍不得回去,甚至连出去旅行都难以诱惑到我。还没走我就开始想家,我不是个恋家的人,这种依依不舍的缠绵流连真是前所未有。我努力地向她介绍长沙的种种好处优点,带她四处逍遥玩乐,希望这里的腐败生活能挽留她在这里多住几天。可惜她却一意孤行,要去凤凰。无奈,我只得又开始收拾行李,稀里糊涂踏上去湘西的火车。真是莫名其妙,什么都不在我意料。

           我走了,长沙。我会想你的,王八蛋!

               




      也许
      我是个被妈妈宠坏的孩子
      我任性
      ……
      我是个任性的孩子
      我想涂去一切不幸

                ——顾城

        我只能借诗人的话,来表达现在脑子里的一团乱麻。然而,世人能原谅诗人的任性,却不会原谅我。

        我最近犯了很多错误,因为我的任性,给别人带来了麻烦和伤害,这让我难过,很对不起。特别对不起姐姐。当我害怕时,就想一走了之。可我舍不得也不能离开,况且我也不再是个孩子,得学会承受错的代价。

        我常常想,是不是现在的人都不适合群居的生活,大家仿佛都只适合孤身一人,喜欢孤单的自由。就像我,喜欢旅行,可是最后只能一个人行走。我也希望有个人陪,却不想他人强颜欢笑地做伴。而自己的任性和马虎,也常给身旁的人带来麻烦和不悦,只会让彼此在途中越走越累,若是对在乎的人我会感到更歉疚。身上要背负的已经很重,不想再背上感情的包袱。平日生活中也是如此。我始终不能强迫自己,更不想强迫别人。于是也只有孑然一身的时候心里才安妥。不快乐,但至少也没有负担,更不会成为他人的负担。只用对自己负责。如果这很自私,那也定是被宠坏的结果,不喜欢去承受无端的爱或恨,因为无法回报也不想报复。

               回想起自己在外游玩时,千里迢迢地赶到了一个地方,最想做的事情,也就是尽情地睡上一整天。有人说任何地方对我来说都一样,只是换个地方睡觉而已。恩,或许是这样。在陌生的地方睡觉,可以更自由地舒展懒散,不管不顾。 我很懒,是永远看不到日出的人,在太阳落山的时,我才会想着要出门,去看看夕阳。这个爱好,是小王子教我的。他是个童话里的小孩,拥有一颗自己的星球。他说当人们感到苦闷时,就会喜欢看日落。地球上一天只能看一次,而在他的小星球,只要把椅子挪动几步,便能再看一次日落。有一天,他竟然看了四十三次日落。四十三次,别人问他那一天怎么会那么苦闷?他却没有再回答。 我猜想他还在想那段往事。他曾无忧无虑地生活在那颗小小的星球上,直到他爱上了星球上那唯一的一朵玫瑰花。他悉心地照顾她,然而骄傲的玫瑰花却叫他离开。善良的小王子也是个任性孩子,于是他走了,离开了小星球和他的花,开始流浪。他走过无数颗行色各异的星球,经历了许多千奇百怪的人们,可每天夜里仰望满天繁星时,他发现,他最牵挂的,仍然只是他的星辰上那朵唯一的玫瑰花。在冷漠的沙漠中,热切的想念让他觉得孤单至极。“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花是多么自相矛盾!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可惜小王子的想法,玫瑰花永远没有机会了解了。他满怀归去的希望,死在了的途中,再也回不去。他的故事结束了,我在看日落时,经常会想到小王子的故事,结果变得更加忧伤。那或许不是好的习惯,但如果是在独自一人的星球上,在一个安静的黄昏,将心里的忧伤淡淡地释放一些,又有谁可以责备我呢。只是人为何总是无视眼前的爱与幸福,非要这般任性地放逐自己,才能懂得或解脱?小王子不明白,我更不明白。      

        任性的小孩,会给深爱他的人带来不幸。可惜,即便是在童话的世界,这样的不幸,也不是可以信手抹去的。 




            早晨妈妈进来喊我吃早饭,我正陷在梦的沼泽中无法自拔,怎么叫也醒不来。妈转身准备离开,朦胧中感觉她又返身凑近我的脸,说:咦,妹子怎么脸上多了这么多痣呀?  我一着急,瞬间就睁开了眼,坐起来说:真的吗?在哪里?

            下午把这个事告诉雯,她说她前次找工作弄得焦头烂额 焦急不堪的时候,脸上也是一夜之间暴出了几粒小痣,并重重地感叹了句——真是急中生智(痣)啊!  

            人在着急的时候,真的会忽然长出痣吗?心情对皮肤影响有这么大?若真是这样,那张飞脸上一定很多痣,而淘渊明的皮肤或许要好很多。虽然我向往像后者那样悠然恬淡,但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如前者冲动莽撞。痣由心生,可能因为我最近脑子里操心的事太多了,所以——我少年得痣了!

             鹏鹏安慰我说,过一段时间平静下来,或许就消了。可如果我心里一直都有焦虑不安,那脸上的痣是不是会越来越多? 不会就此陷入恶性循环吧……   只是我干嘛心里总是充满不安呢? 难道那些焦躁的胡思乱想还真能给我带来什么智慧?

       




       

             刚到长沙,攀——以前在出版社画画时认识的哥们——要我给他帮个忙,帮忙画画。说是画封面,为某不知名的少女杂志。具体什么杂志,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因为我每次问他要画些什么内容时,他总是含糊其辞,只有大概没有究竟,不知所云。 正当我迷惘得想要放弃的时候,他告诉那边的开价大概是三四百一张哦,我听闻此话,立即“猛回头”,大喝一声:啊!给我次机会!我画! 我真没出息,整一个见钱眼开的俗人;更何况还是个刚掉了钱包,所有现金和卡统统掉光的一穷二白的俗人。再不好意思工作了还问家里要钱吧,只能自己弄点活干,卖点苦力,努力赚取回程机票了。于是欣然接下了这活。

            这两天,彻底结束了在长沙四处吃喝玩乐的生活,老老实实呆在家里,闭观修炼,闭门思过!找了只自动笔,买了块橡皮,把以前的没用完的白纸拿出来,迅速就开工了。脑海不时还回荡起大兵的相声“一只脚一百,老子发点狠,一天洗他一万杂脚……”还一边用我最烂的数学算了下画几张画就可以买机票。可能因为我画得不够专心,第一张草稿就被攀攀无情地枪毙了(上图)。他说太“漫画”了,我无语了,说你不就是要漫画么?他说但是要写实一点,生活一点的。有服装有全身体态。他说你看过《麻雀要革命》吗?我心想那是什么?黄色小说?他说你去搜看看吧,就照那个封面画。最后他补充问了一句:你那张画没画多久吧。我咳咳了两声,老实承认了。他说就是嘛,要上心点哦。  啊!只能怪我太天真,我说天下哪有这么好的肥差让我捡到,就那种画要是能卖好几百,多少人会义愤填膺感叹社会不公哪。

            接下来的时间,我觉得必须稍微认真点了,不然交不出东西来。先 跑到各个大小书摊去搜索那些“麻雀类”的书籍杂志,体会一下老板的要求。 看封面的同时也翻了翻里面的文字。感叹如今这年头小孩都看这些书么,说是精神垃圾真不为过,可恨可恨。更可恨的是,我还在拿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屁颠屁颠在给这些畅销的破书打工,要是被师傅晓得,怎么对得起他老人家!脑海前突然浮现古时候学武之人,触犯门规被逐出师门的场景……   停止胡思乱想,继续研究了一番,自己思索了一下,昨天终于憋出一张让攀哥点头的草稿。但还要加工,加个帅哥,在那美女旁边。现在的老板要求就要男女搭配,那些小孩看着才不累,所以必须得画一男一女,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再去抄一个来吧。

             想我开始还在兴致勃勃地作着发财梦,现在越画越沮丧了,一是感叹自己江郎才尽,为技穷之驴的生计而发愁;二来,想起不曾认真对待的画画,惭愧不已。

             曾经我是因为爱,而去画。 后来由于爱得不够坚持,中道而废。 高中时不信爸爸的建议,毅然放弃考美院的时候,我就在想,这门技艺,或许只能像是幼儿园爸爸给我买的电子琴一样,放在角落里去蒙灰生尘了吧。可是也很不舍它给我带来的那些单纯的快乐。 那些酷热的暑假,一群爱画画的孩子,挤在破烂的教室里,对着20元一天请来的大爷大姑画写生……一天下来,如果发现自己终于能把开始难以下笔的微妙细节,画到栩栩如生时,我会坐在高高的凳子上独自快乐起来,对着画板满意地傻笑很久,黄昏的阳光也照进来,那就是我简单而又满足的一天。

            随着年岁添增,生活中出现太多其他的爱和追求,我不再像童年时那般,容易满足。生活越来越缺少简单的快乐,无端的欲求也给我带来了无端的烦恼,人变得患得患失,虽然在成长,却反而不如从前坚强。可能是失去了某些坚定的情感,取而代之在追求着一些飘渺虚浮又层出不穷的欲念。物质 情感,在脑子里落地生根,杂草丛生。我常回忆起吵着要去学画画的那个自己,十五六岁的年纪,小小的身体里却有着坚定的念头。那时候的心灵若是一片白净的草原,这念头便是原野上一棵弱小却挺拔的树苗。没有交换,没有得失,没有虚荣,做这件事,只为了单纯的喜爱。

             如今我再拿起画笔,说是为了生计,其实多少也在戏谑,为生活添乐子。在我发现自己画不下去的时候攀对我说:没关系,做自己喜欢的拉。我觉得惭愧,仿佛我已经变得太功利,他们都是为了自己的“喜欢”而活,而我呢,活得不知所云。不过我也会认真地做这件事,毕竟我心里头还是喜欢画画,即使没钱,但自己的画如果有人喜欢,我也会高兴。

                教我画画的师傅周伯伯,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楼上,听爸爸说曾经的师兄师弟都如何画出了成就,我听了这些,相当地自惭形秽,觉得自己有辱师门,所以总不敢去见师傅。爸爸昨天说起,说师傅的画已经卖到多少万一尺,了不得了啊,他当年一定想不到自己会有今天。 我躺在沙发上,想了想说: 周伯伯如果当初就想着画将来要卖多少万,估计也就画不到今天了。 若是为了钱,那些感情总坚持不了多久,因为物欲太纷繁,五心不定的人太容易在红尘中迷失自己。而周伯伯他,仅仅只是因自己“热爱”,最后才越走越稳。人生路漫漫,总有些东西值得坚持,且必须坚持。但那东西一定不是属于物质世界。

               

      (好汉不提当年勇,可我不是好汉。这是我当年的勇.)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郭子。祝你生日快乐,做一只永远长不大的、天真的小狮子。

        我曾不止一次在别人面前夸奖郭子同学,说他在我认识的男生中,应该是最有才华的一个了。这个地位在我心里是无庸置疑,不会动摇的。这么顶尖的才华,表现在什么方面呢,具体,我还说不上来。我知道很多人在描述自己男朋友或亲戚朋友时,会拿他们耀人的学历背景来烘托渲染一番,读过什么名牌大学,得过什么奖,留过什么洋,被什么名人接见过,如数家珍,不让旁人自惭形秽誓不罢休。 而我每次隆重介绍完郭子同学后,就没下文了,谁叫他不是那种带着牌牌的根正苗红的三好学生呢。但我们知道,真正的天才,小时候绝对不会是三好学生的。就像有些小孩子,其貌不扬,成绩平平,上课时永远都是啃着指甲,望着窗外发呆,不知道的老师还以为他是个傻子。可再看他写两行字,说两句话,便能感觉得出这孩子的与众不同,是可造之才。或许这“与众不同”就是传说中那玄妙的“灵气”吧。当然这个比喻放这或许不太贴切,至少郭子不是其貌不扬,而是气宇轩昂,成绩不是平平,而是非常优秀——相似之处只有他们的特立独行罢了。比如虽然他脑子好使,但却固执地只学他爱的学科。他的英语好得没话说,口语好到演讲比赛时,让外教激动地说“我闭上眼睛仿佛是回到了家乡”,这是靠天赋还是靠努力,不得而知。聪明的孩子逻辑思维都不错,所以他虽然在文科班,但数学也很好。但他始终执拗地不肯被政治和历史,高三时候政治永远是刚好不及格,常常被那个外号叫“晕晕”的老师拎到办公室去训话。老师训得怒发冲冠,他却面无表情。训累了,把他放出来,一出办公室看到玩得好的女生,他立马就有表情了。于是“晕晕”老师就彻底晕掉了。所以从此老师都知道,他们已经无法左右这个孩子的想法了,因为他不太畏惧所谓权威,而且已经先其他孩子,学会独立思考了。 

        不认识郭子的人,一般都会认为他很“酷”。可能因为他走路目不斜视的原因。但稍和他交往后,那些仰慕者会发现,这个传说中的酷哥,怎么像个小孩似的傻兮兮。不要忘记郭子是狮子座的哦,外表冷酷,内心火热的狮子。这样的人常常容易感到孤独 ,于是我们也常用 伟大的人通常是孤独的这样的话来安慰他。

             其实郭子的朋友很多,尤其多美女。不知是注重外表的狮子座性格让他挑选了这些美女,还是眼光挑剔的美女也以貌取人地被他吸引,美女妖且闲,少年才貌双全,走在一起,自是风流佳话。高中时还常常有男生背地里感叹这小子艳福不浅。更让人感叹的是,伴着这么多美女,却从未闹出过什么绯闻,大有责怪其不懂得珍惜之意。可能他给我们女生的感觉,不过是个有些天真的小孩吧。想如今长这么大,在我身边,还能够保持亲密的关系,却只有单纯友谊的男生,也就只有郭子一人了。这也让我更加珍惜这份难得的情谊。

       美~帅~
      beauty and beast\ Libra and Lion\Air and Fire are happy combination, haha
             

            记得上大学时他常常要我给他画画,还要我教他画,每每在他的催促下,懒散的我才会重新拿起荒废已久的的画笔,涂抹两下。我给他画过一张麦当娜,是blue那张专集的封面。我自己感觉画得很不满意,可是他却一直贴在宿舍的墙上,这让我感动。后来他爱屋及乌,学着麦当娜练起了瑜伽,还热心地传授了我一两招。而我始终没他爱得热烈,很快就因肌肉酸疼到无力而放弃了。我们曾经深爱过《EVITA》那部由Andrew的musical改编成的电影。郭子还把所有唱段的歌词打印下来,教我唱。我只唱madonna的部分,而他要分饰几个人 ,che,peron,还有合声。走路唱,吃饭唱,上课时,也唱。我俩常常坐在最后一排,象演员对台词似的,小声的你一句,我一句的哼唱着,唱到情不自禁时,老师会投来充满杀气的目光。于是我们把阵地转移到家里,有时候还能跳上一曲。当我们看了N多遍EVITA的DVD后,扮演EVITA的我终于鼓起勇气问了句:“peron,你说我们看了多少遍了 ”,他边唱边回答:“不知道,十几遍吧”。我心里对自己产生了一阵佩服。也就是跟了这只狮子,我才能有这样持久的热情。不过那真是场美妙的音乐剧,和他一起这样自由地歌唱,也算是青春年少时最快乐的回忆了。

             毕业后,有段时间,郭去一家出版社做了编辑,每天写稿子。他后来把我也推荐去,但不是去写字,而是画画。应聘那天我被那里个老师表扬了,还说我学中文可惜了,应该去学画画。郭子傻笑了声,说:“呵呵,我就晓得你可以的吧”。我也高兴,拉着去他甘长顺请他吃我最爱的酸辣粉。后来我在那里做得很快乐,认识了很多会画画的可爱的朋友。我想,幸亏没去写字,画画好玩多了,还是郭子比我更了解自己。

        大四时,他又要我给他画个沙加。最神秘的处女座沙加。我怕那时候已经忘记画画了,把他心目中的美男子画丑了会让他失望,于是没完全答应。我画到一半的时候,他跑来看,说哇,好像,快点画完给我咯。于是用钢笔在画的上写下“天魔降服”四个字,钢笔没水了,说着他甩了甩,在下面写了自己的名字——司泽泉,表示画归他所有。可惜我一直没完成它,到今天他生日,我也没送得出手的礼物。没关系,歌里不是唱着了么:未完成是个期待。不要因为这些未完成的约定而感伤,因为还有好多未完成的事情,所以我们还可以继续手牵手,肩并肩,一起虚度所有的时间。

        




        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总有人无聊地活着,也总有一些人会为了一些事而疯狂地活着。有部电影叫《天生杀人狂》,顾名思义,讲的是个变态,一辈子没什么爱好,就爱杀人,为了杀人而疯狂。有意思的是,这个变态最后竟然还成了全美国的superstar。代表广大正常群众的新闻媒体来采访他,问他为什么爱杀人,他说他就是天生的这样,来自暴力的家庭,暴力就是他的血统。他的回答迎得了正常人的掌声。大家突然觉得,对这个变态有什么好责怪的呢,他不过只是顺应了自己的human nature,毫不压抑地活着,这是多么有想法,多么敢做敢为的青年呀!不但不能批评,还应该表扬。

        我们身边不一定有这样的天生杀人狂,但却可能有很多其他什么“狂”。比如天生唱歌狂,天生旅行狂,天生工作狂,天生购物狂,天生爱情狂,天生自虐狂,天生搞笑狂,天生写字狂,天生演戏狂,天生学术狂,天生考试狂,天生科学狂,天生游戏狂,天生赚钱狂,天生自恋狂等等,不计其数,一数吓一跳。他们会被人嘲笑,被鄙视,被无视,被自动隔离,但这些疯狂的举动却不会停止,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天生的本性,狗改不了吃那什么嘛。比如芙蓉姐姐,大家都可以去BBS上笑她啐她踩她,可却永远都没人有没办法改变她,所以最后还是她最风光。 这种人,不是变态,而只是对某样事或人(包括自己)极度热衷,偶尔爱得过度,情不自禁作出极端的行为,就另周围的正常人侧目了。但其实仔细想想,这世界上本没有正常人,还不是因为有了这些发狂的人,才衬托出了那些无聊者的正常。那些庸庸碌碌的人,倒还得感激这群形形色色有追求的神经病呢。有了他们,大家才有了谈资,有了轶闻,有了可以咀嚼的趣事。而这些狂们,也可以不顾世俗眼光地,任性执着地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继续着不切实际的迷梦。各得其所。我总认为,抱着某种不切实际的爱好和追求地活,或许会有些疯狂;但没有任何爱好地活着,一定会很无聊吧。是在无聊中永生,还是疯狂中长存,这就自己选择吧。如果你发现你是什么狂,赶快告诉我,我想和神经病交朋友。

       通缉:  A. 天生杀人狂    B. 天生照相狂

        最近有幸被爸爸封了个号,叫照相狂。姐姐也在blog里把我叫做爱拍照的小玉。恩,汉语就是很奇妙,一语常常可以双关,照相狂可以是爱拍照,也可以是爱别人给自己拍照。这两者我都不否认,照单全收。只是仿佛我还没到狂的地步,远远没到。其实还有人比我更疯狂,当我在做狗崽队时,却被别人全给拍下来了,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我。哇!也挺好,把这些狂人的罪证发上来。呵呵……

       

      罪证:    这组照片充分证明我是个照相狂,发上来证明我还是另外一种照相狂--自恋的照相狂。 谢谢大家——

      传说中的N连拍,将BTZL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