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说《上车走人》的意义在于从根源上结构了摇滚乐的伟大,《请宰了我》则完全是在解构这种伟大。正如书名那样,号称“叛逆文化秘史”的《请宰了我》从头到尾都在提醒我们,那些所谓的摇滚英雄,从Lou Reed到Patti Smith到雷蒙斯到David Bowie到Iggy Pop等,其中还包括Andy Warhol等艺术史上更伟大的人物,通通不过是流氓、骗子、毒犯、皮条客、伪君子、瘾君子、色情狂罢了,他们跟我们身边的很多人一样,都削尖了脑袋不择手段、想方设法地出名,且骗财骗色,可我们却把他们当成精神导师或灵魂领袖。
你知道吗,摇滚史上最有名的愤青之一的Iggy Pop住的是好莱坞山上最昂贵的豪宅,出门有加长型的凯迪拉克接送,夜夜酒池肉林;雷蒙斯兄弟是街头出了名的小偷、流氓、皮条客和毒品贩子;身为同性恋者的Lou Reed是一个骗财骗色的伪君子,坑蒙拐骗无所不为;David Bowie是一个变态色情狂,靠窃取别人的点子成就了自己“华丽摇滚教主”的地位;Patti Smith呢,为了成名不择手段,数典忘祖;还有伟大的Andy Warhol,他的很多作品都是承包给别人代工完成的,后来也是被逼无奈才挂名当了“地下丝绒”的伯乐。
恐怕再没有比这群人更龌龊的了,但他们却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这是不是有点可笑?不,一点不可笑。摇滚乐的意义就在于它的这种草根性。摇滚乐从一生下来就不是一种高尚的艺术门类,它从来就不曾像当初的教会音乐那样担负着教化的重任。它是欧美世俗生活的缩影(所以,摇滚乐不大可能在中规中矩、谨小慎微的中国社会里发展壮大),它是人类欲望的化身,它让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艺术家——
都说The Velvet Underground伟大,因为他们的唱片虽然没卖出几张,但凡是买了唱片的人都组了乐队。那么,为什么凡是买了唱片的人都组了乐队?且听Iggy Pop的答案:“他们唱得那么烂都能组乐队表演,让我这人渣看到了希望。”(大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