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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说 sayonly.com

2006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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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organ stanley前两天的互联网趋势报告中,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什么是移动互联网的杀手级应用?当然报告中并没有给出答案,只列举了一系列的备选,这些备选是:
Email,短信,铃声,游戏,搜索,blog,LBS(定位服务)
短信和铃声属于移动网络应用(MVAS),在整份报告中其实并不认为是移动互联网应用,在revenue上注释说,如果把这些加上,要占据整体收入的 74%。上面提到的备选应用,在不计算MVAS的情况下,搜索在2005的revenue比例占16%,游戏占10%,blog属于现在互联网热点。在相 当长的时间内,移动网络应用(MVAS)将占据revenue的主流。什么将成为杀手应用,这不是个好问题,应该问,什么样的内容和应用首先会转移到移动 互联网,能让移动互联网本身成为杀手级应用?

这种转移,主流的观点是互联网内容和模式向无线互联网转移,当然也有复制互联网模式,但是那属于实施中短视的厂商们。移动设备上的互联网一文中提到移动互联网实现的两种方法,其实还有第三种。互联网在语义网(semantic web)发明之后,虽然缓慢,但是已经不断产生结构化的内容,这使得互联网组织悄然发生变化。结构化内容是第一个可能迁移到其他硬件设备的内容,你可以说TBL在最初引入互联网schema层的时候过于理想化,然而,那篇详细阐述互联网并不是需要标准而是需要改进结构的文章,则从更深层次,预言了独立于互联网的发展轨迹。

这样说也许太技术化,通俗的说法是,web2.0向手机的战略转移,当然web2.0并不完全能代表所有的结构化内容和互联网趋势,这里借用o'reilly的概念而已,新应用首先感受到这种应用趋势,那就是,手机带宽的增加(3g商用)将促成互联网厂商和传统无线厂商的直接竞争。

这涉及到对移动应用环境的理解。移动设备便于携带,也有屏幕小、有限数量的键盘、CPU和内存小、以及带宽限制等天然缺陷,屏幕小硬件水平低限制了展现, 键盘限制了操作,所以,内容能够达到的丰富程度和操作便利性,是移动应用的首要考虑。移动硬件的更新周期要比常规硬件(PC)要快(from frost),这使得应用本身就弱势而且维护成本高。为了达成短期的竞争优势,厂商常常最大化挖掘移动应用开发环境的,这使得无线领域长期处于竞争无序状 态。甚至出现在应用厂商和利益驱使下,运营商被说服制定某种莫名其妙的应用规范。然而,移动网络并不缺乏规范,而是缺乏行业规则。竞争优势并不在于发掘现 阶段的最大潜力,而是把握整体的趋势。

在文章中没有给出引用链接的材料,请到本系列目录下的引用材料列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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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移动互联网,其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移动网络的开放问题。首先得承认,移动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天然垄断性,移动网络在现阶段具备有线电信网络所不具备的,基于移动性的核心语音业务和增值数据业务。

电信服务商的网络开放性有法律保障。我们在“谁为QoS付费”一文中提到过Net neutrality,就是保证电信网络开放的规则,这也得力于早期Lawrence Lessig等人的倡导,他们有一封给FCC的信,并“宽带互联网是基础设施,就像高速公路,或者铁路。如果依赖于市场自己提供基础设施,花费更高的费用也未必能得到更好的效果,就像现在的美国一样。”。呵呵,在美国还这样,那么连上高架都管制车辆的中国,成什么样子呢?Net neutrality规定用户有选择使用服务的自由,前一段时间国内就有使用宽带服务强制广告服务3),以及封锁服务商voip的服务情况。这确实让人十分遗憾,政策将影响服务,事实上,最近在电信法案的听证,其实正是促进了网络视频服务发展的因素之一。

运营商对于net neutrality的反对也很容易理解,同样在“谁为QoS付费”中,再一次提到了针对不同服务质量(Qos)和服务内容进行收费的智能网络(intelligent network),Fcc
的发言颇为有趣,block掉你们是不允许的,但是人家有权限制你们吧。
在移动网络尚未开放的情况下,移动运营商可能是第一个 实现按照QoS收取带宽费用的运营商。(link

为什么我们仍然认为移动网络会保持开放(只是可能会按QoS收费)呢?这是因为有竞争的网络存在。那个将移动网络赶到沙漠的wifi、wimax,都是可能的移动互联网接入的竞争网络。即使3G不开放给移动设备和计算机接入,也会出现wifi的移动电话。肯定会保持开放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移动网络需要丰富的数据应用以吸引用户,而且,只有如此,运营商的网络资源才能最大化利用。

其实蛮期待出现移动虚拟运营商的,虽然可能性很小。我希望政策制定者都考虑移动虚拟运营商一文中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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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机应用
手机目前使用的应用,大部分都是移动无线通讯网络中支持的应用
,包括短信、彩信,属于核心的语音业务的增值应用。Wap也是其中一种,移动网络用来模拟互 联网方式的应用。对应于互联网中的websites,这里有wapsites;对应于互联网中的web url,这里有wap url,对应于互联网中的html文档,这里有wml文档。在Wap发明之前,手机应用几乎无法完成起码的交互,然而wap的发明并没有带来激动人心的变化, 如果没有后续的彩信(mms)基于wap建立并受到欢迎的话,如果没有I-mode,一种类似于Wap的协议获得巨大成功的话,wap还是一种手机的边缘 应用。

其实,Wap和互联网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构。首先,wap针对移动网络设计,考虑了很多移动传输的特殊情况,并进行了压缩,并在传输的中间层对其中的script进行了编辑,这几乎是互联网的大忌。然后,wap的结构中有一个wap gateway,也就是说,手机用户在访问任何站点的时候,都会先访问一个移动网络中的站点(称为wap gateway),然后由这个gateway访问目的站 点。另外,wap可以通过非wap的方式实现所谓wap push。总之,wap其实是一个移动网络设计的内部应用,而且,移动网络并没有准备把它开放给互联网。

2,Wap的特殊性
Wap的结构使得wap成为一个中央式的组织,wap具备了通讯业的天然垄断性,也就是说,多个wap终端访问站点都必须首先通过一个站点(gateway),这个站点可以实现访问控制、过滤等等,wap结构本身都有script的过滤环节。

然而,也正因此,wap即使在升级而不改变其固有结构的情况下,其速度改善是有限的。

不过,最大的问题还是内容的问题,首先内容需要适配不同的机型,这使得内容制作和重用都成为很大的问题,而且不开放的wml格式,在最初就缺乏编辑工具的情况下,内容匮乏以及管理困难成为了wap的最大发展瓶颈。

wap一般并入运营商计费系统,这位wap计费提供了便利,也使得wap被普遍的人为是wait and pay的简写,翻译过来,就是等着付费。

3,用户体验
Wap在链接、文档组织方式上与互联网的相似性,使得wap服务商一开始就在复制着互联网,在off-portal的服务商(freewap),这种倾向尤为明显。当然在某些方面颇为走形,例如内容,on-portal上也充斥着叫春的露点的赛克斯的。

复制走形是有原因的,wap早期并入运营商计费系统的不规范,使得wap服务商对于wap服务寄予了过高期望,这种厂商的过高期望又导致风险资金的过高期望,虽然有点延迟(风险投资商不总是这样延迟于市场,否则也不用吃饭了)。这种短时间内对于wap的过渡发掘,使得wap本身走向畸形发展。wap本身源于终端的局限、网络条件等等。

在不断深入发掘的同时,按照部分wap服务商的观点,wap用户和web用户是不同的用户群,所谓人群细分,潜台词就是,相比生活在都市web用户,这些用户他们其实是乡下用户,他们接受这种局限的形式和服务。

不断的深入发掘和对于农民工进城的担忧,一部分有产业理想的无线从业者(不包含抢钱的那种)承担了过高的用户需求,这使得他们将无线接入互联网应用带入整合应用,而非仅仅基于浏览器。

4,Wap的发展
说移动互联网不是wap,我并非说wap没有前途,这就跟说MMS没有前途一样,他们都是具备潜力的移动网络的应用之一。

Wap发展有两个趋势,首先是新设备会兼容wap wml/html格式,就是说,新的wap浏览器同时会支持html浏览,这使得互联网站点在现有结构上稍加定制,即可在新的机型上浏览。第二个趋势就是 wap2.0,会使得wap的结构不在明显具有网关(wap push)的中间层存在,这不仅使得结构更倾向于互联网的分散结构,也可以使得安全的交易型电子商务成为可能。

这将使得现在意义上的wap应用逐渐边缘化。

5,移动互联网的两种策略
所有的数字媒介公司都应该有无线策略。其中两种策略最为流行,等待和尝试。
等待策略是支持未来的方向,暂时不提供对于低端机型和高端应用的支持。或者以其优势应用吸引移动网络的支持。例如交易型电子商务,在现有wap条件下其实 也可以实施,虽然wap需要经过gateway,会造成交易的不安全,然而,wap其实协议栈中支持了加密的方式,只是使用了这种方式之后,不能再支持 wap在数据传输上的优势了。不过,采用这种方案的并不多见。整体上,交易型电子商务都等待着新的wap2.0的安全模式。
尝试策略可谓是行动中开火,基于现有基础条件,不求100%支持,但求可用,哪怕只有50%、30%也可以接受。尝试策略更为重要的是深入移动网络所提供的服务中,它们最大化挖掘了现有移动网络服务的潜力,当然,这同样意味着成本的提升。

6,互联网不是某种服务,而是所有服务
对同一个咚咚,硬件商和软件商通常有不同层次的看法,建设基础网络的厂商和运营商们也许并没有完全理解互联网,他们不是要提供一种服务,而是要提供所有服务。这话很绕
,互联网接入给了人们无穷的想象空间,而最近风气云涌的视频服务,又将促进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发展。

到了移动领域,是同样的,不仅要支持网页浏览,而且要支持音频视频,甚至语音、直播,只要拥有了互联网的接入方式,而且,因为操作不如PC方便,并不满足于从浏览中获得下载,所以方便集成和统一操作的客户端应用将在无线领域找到另一个春天。

这就是在用户体验一部分说的,无线接入互联网从一开始就是面临整合应用,不仅仅是网页浏览而已。然而,无线领域并非缺乏规范,相反,无线领域的由于其生态 圈比互联网更为复杂,所以有着更为详尽的规范,无线领域缺乏的是行业规则,例如一个典型的例子是flash的支持,flash在互联网被认为是ria (rich internet application)其中的一种规范,然而,flash在无线则被用来作为承载音视频内容,甚至还要将电影做进去,这充满着对于规则的不理解。当然 了,这无所谓对与错,只在于好不好,与产业的整体趋势是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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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Mobile Internet)远在真正基础网络条件和应用出现的时间之前已经脍炙人口,通常这是迷信和误会产生的源头,就像古时的传说,况且在现在这个在web上添加任 何东西(例如2.0/3.0,自然也包含mobile)都能成为新概念的时期,这使得我们在谈论任何话题前都需要明了目的、概念等等,免得被误会为别具用心的家伙。

所以,在开始这个系列之前,首先来说明什么是移动互联网。

1,什么是移动互联网?
TBL以及他的忠实用户者,包含在以前文章中 提到去瑞士玩儿的那个家伙( Stéphane Boyera),都有一个概念是,互联网,是独立于任何接入的硬件和设备的,不管你是手机、还是PC、还是电视(当然,提这三者是因为他们的用户群很广, 呵呵,势利的互联网研究者),如此之类的。所以,移动设备上的互联网,仍然还是互联网,还是TBL发明的那个东西。

这个移动设备,不仅包含了手机,在mogan stanley的报告中,还提到有IPod,这类型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当然也包含nokia 770,以及宣称2008年一亿用户的microsoft的origami(如果没有这一亿用户,microsoft在无线领域只占有1%的share)。

2,移动网络与移动应用
通过手机能打电话发短信,是手机能够接入网络,这个原理可以推导,就像人可以通过一个导线接入matrix一样。人是在飞船中接入matrix的,而飞船 可以到处飞,这么理解的话,人接入matrix,也是通过无线方式。而neo边跑边大喊,“我需要帮助(I need some web service)”,嘿嘿。

手机接入的移动网络提供的标准服务是语音服务,增加的服务包含文字短信,视频/图片信息(mms),还包含电话的回铃音(彩铃),这点在morgan的报 告中专门有论述。使用的方式是一种称为电路切换的方式,就是在两个电话之间建立了一个通道,通过这个通道可以讲话和发信息,用完之后就把通道关掉,有点像 科幻中的传送门,或者没魔兽世界中拉人的那种方式。而互联网典型的把数据打成一个个的小包,通过路由识别包里面的目的的PC,把小包一个个运过去,然后再 组装起来。所以早期的移动网络通过很大的努力才将典型的数据业务整合到移动网络中。而成熟的移动网络已经可以通过2.5G提供有限带宽,通过3G提供跟宽 带接入可比较的数据接入了。

那么竞争的网络有,wifi、wimax,也可以在移动设备上实现接入到互联网/有线网络的无线接入点(AP,Access point,与移动网络的基站有相似的接入和路由功能),甚至有描述说,wifi已经将移动网络赶出了城市,而wimax即将将移动网络赶到沙漠。这当然 热情过头了,比较靠谱的说法是在3G移动计算机出现之前出现wifi移动电话,当然,也有探讨移动设备可以同时接入3G和wifi,并通过某种规则实现切换,而不是类似于nokia770激进到仅支持wifi。

同样具备竞争实力的还有卫星系统,那个赶入沙漠的说法其实还有一个更深入的说法,叫做赶入南极,不过那里3G也基本无法覆盖,卫星系统是唯一可以全球无缝 覆盖的,可以投入商用的是低轨(low orbit)卫星系统。以前有牛B轰轰的运营商,其中一个名字跟化学元素铱同名,CNN有报道,不过后来似乎破产了,那几十颗卫星还在,当然。

移动网络的应用的说法典型的是三元游戏(triple play),语音、电视、互联网。若电视的竞争的网络更多,参考mobile TV系列,不再复述。

注意到,移动互联网不是WAP。


3,移动互联网目前的发展状况
根据TBL的说法,目前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状况(说的是去年,一年过去了,变化也不大),移动互联网目前的状况,跟96年PC接入互联网的情况很相似,包含速度过慢、缺少互动、前景尚不明朗、保护机制和缺乏实施机制等,而移动互联网的情况更为复杂。

首先是,不同的手持设备支持不同的网络,CDMA/GSM等等,3G有三大标准互相竞争,而非电信系的设备,例如apple的IPod(以及传说中的IPhone),恐怕等着直接wifi呢。好消息在于,基本上,基于SIP的IMS核心网络的子系统,已经基本成为流行的趋势。

然后,不同的手持设备有不同的OS,支持不同的开发标准。手持设备不同于PC的是,OS五花八门,由于OS设计跟设备并没有完全分离,这一定程度上使得OS的统一的可能性极低。

由于硬件和软件尚未完全分离,不同的芯片制造商的存在使得其生态圈更为复杂,在最重要的芯片,CPU,不同于PC的是,Intel无法占据市场并推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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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互联网,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提起Tim berners-lee(TBL)了,之前他们称他为互联网之父 WWW之父,现在挂在嘴上的基本都是Dan Gillmor(we the media)、Tim O'Really( web2.0发明者)、Jesse-James Garrett(Ajax的那个启蒙文章,今年2月发了一周年的时候大伙儿都纪念着嘛),除了偶尔还提到 semantic web的时候,才把他挖出来,而且似乎尘封了很长时间的感觉。其实TBL在前几天还在普林斯顿大学作了题为"The future of web"的演讲,演讲的talks在这里,几十大页,请慢慢欣赏。

说老实话,似乎印象中好多次TBL的演讲题目就是"The future of web",搞得现在看起来都神叨叨的,所以在之前提到他的文章(donews+mop=牛扑)中,还这样说:
大概三年以前做semantic web研究,那时候的web跟现在根本不一样,没有那么多的开放接口,没有那么多的RSS,仿佛只是TBL点了一支蜡烛,现在看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对TBL 的肯定。hehe, 当然了,如果不了解或者不接受semantic web,web本身发展也不会有什么不同。所以说TBL与其说是个架构师,还不如说是个天才预言家。这其实很关键。因为市场越来越细分,不可能再有一呼百 应的局面,但是如果总体趋势已经这样确定,那过十年不管有没有TBL在促进,web都会演化成Semantic web。
与其说TBL是个架构师,还不如说是个天才预言家。

TBL前几天的演讲,还有一个称为www风险和机遇的,里面提到的有"十大独立",其中第一个就是互联网是独立于硬件的,互联网的发展,必然会独立于硬件,内容提供者,也必然会一次发布,多处使用,在PC上是如此,在移动设备(手机)上也是如此。

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4月初发布了一份"全球互联网趋势(Global internet trends)"的调查报告,这个106页的报告包含了互联网的调查和市场数据,从金融市场的角度分析了互联网市场的风险和机遇,巧合的是,这份报告正好在TBL演讲的前后发布,从另一个角度,传达出极其相似的信息,同样的,100大页,请慢慢去欣赏。

新兴的市场机遇是morgan这份报告的核心内容,morgan试图通过这份报告传达给全球市场的,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已经从PC的互联网转向移动互联网, 具备远超过PC用户群,并且没有经过深度发掘的手机和消费电子设备,已经成为了主导互联网发展的主角。移动互联网将带来新的商机,在未来的数年内,移动互 联网会出现类似于google的大的服务商。mogan在报告中指出,目前移动互联网的生态圈比PC互联网的生态圈更为复杂,然而,这必将孕育出超过目前 互联网发展的巨大前景。Mary meeker一贯高屋建瓴,这报告跟前段时间发布的中国市场的报告,以及她在web2.0 2005年会上提交的报告一样,显然这些人商业研究得太久了,不大会说话了,一般不会用这么大的词来形容人啦。

这份数据翔实,内容丰富的报告又一次证明了TBL的天才预言家的称号,我去年写nokia 770的系列的时候,在一篇"移动设备上的互联网"中提到过TBL的 talk, 其中有一个趋势分析,移动互联网目前的状态跟pc接入互联网96年的应用瓶颈相似,包含速度过慢、缺少互动、前景尚不明朗、保护机制和缺乏实施机制等。并说明移动互 联网的情况更复杂,而目前互联网在技术、内容、商业模式的准备,使得移动互联网充满着机遇,移动互联网发展和接入能与桌面系统能够一样简单、无缝、可信。

这很有趣,也让探索者们兴奋而充满使命感。让只说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面,来探索探索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机遇,解读本文链接中引用的各种材料(让你信息过量了吧,慢慢来)。本人文责自负,不 代表任何组织和公司意见。若有任何问题,希望高人们指出。只说谨以本系列向天才预言家TBL致敬,请朋友们暂时忘记本文开头那些风云人物,沿着TBL在那 个弯弯曲曲小路的脚印,走向移动互联网桃源。

本系列文章列表:
移动设备上的互联网(2005年12月2日,旧文章)
什么是移动互联网?
移动互联网不是WAP
移动网络的开放性问题
互联网厂商和传统无线厂商的直接竞争
Internet of Things-物物互联
无线互联网应用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不是某种服务,而是所有服务
移动网络与交易型电子商务
应用的跨平台
应用的跨平台 续
随便谈谈IPod
SIM卡、个人标识




引用材料:
morgan stanley-全球互联网趋势(Global internet trends
w3c-移动互联网
w3c-www风险和机遇
w3c-The future of web
Toward a Global "Internet of Things"
ITU internet report 2005: internet of things(pdf
Internet of things work
FCC-voip
Skype gateway
Loudeye-数字音乐市场报告(pdf)
forrester-美国广告联盟调查报告
hitwise-us internet video report
Lawrence Lessig  to fcc(pdf)
guardian-1个纸媒用户=100个在线用户



update 2006/5/10 10:00pm TBL为www之父,谢谢
何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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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不是偶说的,是portnoy
网络服务商是绵羊,但是他们不剃毛。而是拿绵羊来作基因改造和杂交,配出一只只吞了蓝波球的“乔巴”。
这里说的“乔巴”(Tony Tony Chopper),是日本漫画海贼王(台湾那边翻译是航海 王?),半人半鹿,因为吃了一种果实后有人类的能力,也懂动物语,蓝波球是他自己配制出来的咚咚,吃了之后3分钟内有7种不同的变化,牛得一蹋糊涂。这就 是portnoy的绵羊变麋鹿的故事,mashup就是互联网服务商作的基因改造和杂交,mashup之后,互联网服务商就变成懂7种变化的麋鹿(赶孙猴 儿还是差点儿)了,你说屌不屌?

这么屌的mashup,我曾在国内第一次mashup camp(unconference的聚会或野营)之际,写过一篇相关的文章,“mashup商业模式-写在mashup camp china开始之际”,第一次的mashup camp,是uuzone的老冒host的,在南京举行。好像是bbq吧,事后不仅有成果总结,还有八卦"一架飞机引发的血案"呵呵,没看的自己去flickr搜索一下。

这稀奇古怪的mashup究竟是什么?其实一点也不神秘。我们就用最近的网事随便mashup一下:
1,土家掉渣烧饼+papa john= papa土家
把最近红遍北京(当然我不在北京,只是听说了一下下)的土家掉渣烧饼,与在上海MMTV里面播的广告papa john来mashup一下,你说我要是开一家piza外送店,一个土家掉渣烧饼也跟一个piza一样卖个rmb30,是不是比现在排队2元一个也坚持不 了很久的模式强呀。当然得精心30小时发酵面粉,上选调料,再配上东北的特制大酱。
2,谷歌+中国=胡哥
连岳老兄mashup的,至少人家保证google在中国的历法是1988年之后是1990,至少人家知道目前的国家是姓胡的(幸福的,我h和f不分)。连岳的原文如果在某些地方不能访问请使用代理。
3,韩寒+老罗=勃客
世界上从小男人(孩?)到老男人都穷叫唤了,他们有一个称号“勃客”。
4,寺+招聘=静安寺招聘和尚
八小时,4k/month,实习期满,有少林方丈传授72绝技。


当然,要参加所谓mashup camp要稍微困难那么一点点。得把这些掉渣饼呀、沙尘暴呀、邢质斌呀、超女呀之类的都换成web2.0、5G、社会 性软件之类的,正好刚刚收到E都市准备5月20日在杭州搞第二次mashup camp的消息,希望大家都准备好自己的mashup demo,到时候去秀一秀。E都市应该也会准备bbq吧?

实际的操作需要用过几个互联网服务,例如google maps、del.icio.us等,并且能够找到他们提供的接口,还需要懂一点网页技术,然后用这些网页技术把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服务加在一起, mashup就完成了。举个简单的例子,把公共厕所的位置标记在一个开放接口的城市地图应用上面。用到的服务就是地图的接口,在上面标记的公共厕所数据而 已,希望这次参加mashup camp聚会的朋友们,多几个把公共厕所往他们E都市的地图上放,让他们也感觉这次义工做得真值才好,呵呵,对了,E都市开放mashup接口吗?更复杂 的mashup,只是用的数据和服务更多,原理没什么不同。例如,前几天看到一个手机+del.icio.us的应用,当然你也可以手机+flickr。又如,video+wiki。更多的应用和接口可以到mashupfeed查询。

有时就是怎么找一个很绝的点子,整合几个服务或者数据到一起,屌就屌在别人看了,恍然大悟,nnd,我以前怎么没想到?有时就是作为点佐料添加进来,屌就屌在别人用的时候就像骑着三轮车,却绑着劳斯莱斯的轮子,按着多拉A梦的喇叭。更屌的就是Oodle那样的“网站刮刀”,虽然最后被craigslist禁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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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翻译的《Web2.0大潮行将衰退 新兴公司寻找生存之道》,后更改为《Web2.0大潮行将衰退 90%相关公司可能消失》,注释如下:

导语:北京时间4月14日,国外媒体发表分析文章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将自己的生活搬到互联网上。通过新兴公司提供的免费工具或服务,他们可以完成很多日常活动。然而,在产品免费的前提下,这些新兴公司能生存多久呢?

注释1:
1,没有来源
幸好我前两天翻到过这篇文章,所谓的国外媒体,其实是technology review,这篇文章原文链接是link。这篇文章原文共有两页,sina只翻译了前半,误解甚深。
2,没有link。
blog中一定要标注上引用来源,from-从哪里引用来,via-从哪里看来,hint by-由谁提示。
3,没有观点。本文没有表达任何观点,仅仅是一个翻译的半成品。
注意到原文也有一句导语,“便利的软件工具包以及便宜的硬件促使车库创业的复兴,但是现在的这种繁荣更有理性。”

用户可以通过新兴公司提供的网络工具和服务完成很多日常活动,例如 通过Eventful或Upcoming保存社交日历,通过Gootodo安排日程表,通过Box.net存储有价值的文档,通过Newsvine阅读或 撰写新闻,通过YouTube或JumpCut查找视频,通过Diigo创建和共享网络书签,通过Odeo创建播客和音频备忘录,通过Wordpress 或Xanga发布博客,以及通过Flickr或Buzznet共享照片。这些工具或服务全部免费,而且仅仅是“网络生活”列表的一小部分。

注释2:
Eventful,社会化社会活动站点,可以公布、分享、查找社交活动。
Upcoming,同前者,刚发布badge,活动的监控服务。
Gootodo,todo-list,日程安排服务。
Box.net,网络存储,流行的说法是网络硬盘,需要邀请。附件限制5m,支持tag功能,免费有1G空间,免费用户没有share功能。
Newsvine,这个国内访问不了,需要代理,属于群体合作新闻站点,或者称为公民媒体。整合了digg+BSP功能,朋友HUNG这里有个介绍的文章。
YouTube,视频服务站点。
JumpCut,同样是视频服务站点。
DiigoDigest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Groups and other stuff,社会书签站点。
Odeo,podcast站点。
Wordpress,blog程序,自己架站或者BSP托管服务。
Xanga,专业bsp托管站点。
FlickrBuzznetRiya or Bubbleshare or Zooomr),图片分享服务,flickr卖给yahoo了。


通常情况下,提供新型网络服务的新兴网站大量涌现的现象被称为 “Web 2.0”。对于网络用户而言,Web 2.0为他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在产品免费的前提下,这些新兴公司又能生存多久呢?也许不会太久。原因很简单,很多Web 2.0公司都同上世纪90年代末的大多数网络公司一样,缺乏可盈利的业务模式。

一般来说,关联广告是Web 2.0公司的最主要营收来源。但分析人士预计,Web 2.0公司通过Google AdWords等广告系统获得的网络广告营收,仅仅相当于网络服务器硬件支出。因此,一些行业观察人士认为,未来12到24个月内,将会有很多Web 2.0公司被迫退出市场。当然,Web 2.0大潮消退并不会带来互联网泡沫破碎那样的巨大影响,因为Web 2.0公司并没有获得太多的风险投资,员工人数也相对较少。此外,即使一家Web 2.0公司以失败告终,但它的技术还在,因此可能会被规模稍大的公司收购,从而引发新一轮行业整合。

注释3:
关联广告,原文是contextual advertising,上下文广告。这里指的应该是google adsense类型的广告。获得风险投资和员工数目少,这里似乎不能并列作为失败的原因,原文就有问题,这里直接翻译过来,翻译的时候怎么也得想想吧?

然而,网络服务已经呈现出供过于求的趋势。分析人士预测,现在已经 有300多种网络服务,甚至更多。数字媒体新闻网站PaidContent.org的编辑拉法特·阿里(Rafat Ali)表示,由于服务数量过多,而用户相对较少,因此有些服务将很难继续维持。他说:“两年之后,也许会有90%的Web 2.0公司消失。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看出这一点,因为我们曾经经历过类似的情况。但无论如何,这些公司的创新都将会留下。”

之所以会出现Web 2.0公司过剩的局面,主要因为开展网络业务的“门槛”相对较低。例如,通过创新应用Ruby on Rails,几名程序员就可以打造出高级网络服务,成本只是网络服务器硬件和互联网带宽。SoftTech风险投资咨询公司合伙人杰夫·克拉维尔 (Jeff Clavier)表示:“只需每月投入100美元到200美元租借一台服务器,编写一个Web 2.0应用,并为它起一个名字,就完成了Web 2.0网站的创建。”

注释4:
这里应该还有一句,“这不是.com类型的泡沫,而是基于geek创立的泡沫”,geek-founding,geek指的是痴迷于技术的人,这里也印证 了后文Seth Godin的说法,就是规则改变了,这些geek拥有技术和创意,他们基于兴趣在业余时间创立了这些web2.0站点。

广告、推出收费高级服务或收取会员费用都可能成为Web 2.0公司的生存之道,但目前大多数公司的业务模式都基于关联广告建立。克拉维尔认为,处于创始阶段的公司不应将Google AdWords等广告系统视为赖以生存的营收来源。他说:“依靠广告并没有错,但新兴公司必须明白,AdWords无法让它成为一家大公司。”

阿里认为,Web 2.0公司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其一是吸引大公司的兴趣,并最终将自己出售。例如,Flickr、Delicious、WebJay、 Konfabulator和Upcoming都已经被雅虎收购;其二是尽量吸引更多用户,取得市场领先优势。例如,YouTube已经在视频下载市场站稳 脚跟。当然,Web 2.0公司也可以同时朝这两个方向发展。例如MySpace已经拥有5000多万名用户,但去年7月被新闻集团收购。(摩尔)

注释5:
DeliciousWebJayKonfabulator
补充把那篇文章的后文翻译完:
但是也有其他的争论存在,即使并不能认为十分成功的web2.0站点也会生存下来,主要因为它们需求简单。研究许可行销(permission marketing, 在用户使用服务前首先争得用户的同意的市场手段)的互联网战略家Seth Godin,这样说:“大多数web2.0公司并不需要revenue,因为它们没有任何支出,他们因为兴趣才提供这些服务,或者仅仅在业余时间“。这里 展开说一下,哪里能说他们是因为兴趣,简直是狂热的爱好,国内也有朋友是这样,例如xuer,见面就跟人狂侃web2.0、mashup( mashup有多屌你知道不知道?呵呵,明天来谈这个,虽然以前谈过)。很多服务确实是在业余时间完成的,他们遵循的都是低成本、较少的人力投入的原则,从一两个小的方面切入niche market,细分市场。在国内并没有大规模收购、融资发生的情况下,目前所谓的“蓬勃”的web2.0大潮似乎还算理智。

三个月前Godin建立自己的web2.0公司,Squidoo,一种”公众互联网目录“,用户可以视频内容,被称为”lenses”(镜头),或者链接向相关的互联网内容。Squidoo通过google adwords和amazon加盟站点的链接付费获得收益。但是参与者基本都免费贡献内容。例如我一个朋友Hu Dou,他整理的是关于Attention Economy的内容,都是免费贡献了。

这并不奇怪,Godin并不同意专家们预言的web2.0的命运,但是他也同意一些web2.0站点会被边缘化,“我并不认为我们正走向另一个互联网泡沫 的衰退,因为现在规则已经不同了。但是我相信某些公司希望获得多么大的利润只是他们的一种错觉,在一个只有两家公司挣钱的生意里,有30家公司都有利润是 不可能的。”

这个technology review作者其实不怎么懂技术,不仅把Ajax写成Advanced javascript and xml,而且文章中有多点逻辑问题,翻译这种文章而不指出原文中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个blogger,是要被嘲笑的。嘿嘿。

via 无聊布棉。写完这个注释,tangos说,你也挺无聊的。看来我应该改名叫无聊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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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刚说:敢问李彦宏,百度怎么可以如此无耻?
这很有意思,也隐含的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就是,你和你的公司感觉到搜索引擎的威胁了吗?

如今可谓是数字媒体的黄金时代,disney、CBS、NBC、Bertelsmann(介绍)分别试验在线媒体市场,我们在这两天的文章称为视频服务的语义化转移,但是,他们这样强势的进入互联网市场,感觉到搜索引擎的威胁了吗?

前两天翻到search engine guide的文章,abc(disney下属)负责数字媒体的副总裁Albert Cheng在那边发言说是
provide viewers with high quality content, wherever they are, whenever they want to watch, and on whatever they want to watch it on
这是不是有点像是google名言的视频版?
connect people with the information they needed, whenever and wherever they needed it
并不是说所有的whenever,wherever,whatever都需要与google扯上点关系,而disney的Albert确实对于搜索引擎满怀敬畏,或者对于他们获取使用者和投放广告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搜索引擎就是网络吸血鬼

然而Time Warner的老板对搜索引擎在视频方面的入侵毫无感觉。在前两天的2006 national show的panel上,当问起google、yahoo的视频搜索时,Parsons,搜索引擎对我们所从事的内容方的生意来说是相当有益的,因为他们可以让更多的内容到达更多的用户。他认为可能对于内容发布,例如他们的有线电视方式是值得注意的挑战,不过这些挑战还不是那么近。也许他们在数字媒体方面没有disney冲得那么靠前,还没有那么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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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那篇文章后,有朋友发mail给我businessweek的链接, 并说明,众多blogger将迪斯尼测试互联网视频服务作为新媒体代替旧媒体的里程碑似的事件报道的时候,忽略了迪斯尼这个决定其实充满了风险,正如 buzz machine开玩笑说要卖掉与他们合作的传统电视(10个,CBS应该有16个)的股票一样,这首先会面临着其用户转向互联网之后,原来的有线电视的用户减少带来的净利润损失,而至少目前无法 通过互联网广告收回这部分损失。

要知道abc公司的合作伙伴(有线电视公司)获得abc内容的转播权,付了极高的内容费用,如果abc在互联网上发布这些内容导致了他们的用户到互联网观 看的话,这将激怒这些合作伙伴。这就相当于《我猜》的制作方,将他们的内容高价卖给电视台,然后在电视播出的第二天,就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虽然现在很多 网站也是这样干的,把《我猜》翻录下来第二天就上传了,但是别的站点这么干,制作方这么干,问题就会比较大。当然了,disney的Sweeney说,没有人生 活在只有一个商业模式的世界。

不过,几乎所有热播的节目(例如《我猜》)在第二天都能在bt站点(或者其他站点)获得,即便在制作者网站提供官方下载,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例如 ITunes、Mobile在热播之前发放,作为一个普通观众来看,我认为并不会影响收视率,反而会吸引电视未覆盖的区域的观众。而制作者只希望自己的节 目能够为更多的观众观看,获得更多的revenues,选择更多的发行途径,是必然的。只是Disney这样高调宣传即将引发业界的连锁反应而已。

作为目前仍然强势的电视运营者来说,对于去年11月disney与apple的协议签订之后,层出不穷的刺激(几乎每周都有)是不堪重负的。即便Fox这样的公司能签订协议,与他们共享在其他发行渠道中1年的revenues,然而,正如这篇文章下面留言所说,电视运营者们该醒醒了,每个人都能看到电视广告的衰退,他们应该抓紧时机,调整他们自身的问题。即便是优势渠道,也不可能完全控制内容制作者。

小容mail提醒我,德国媒体集团Bertelsmann将要建立一个在线社区来发布和分享他们旧的书籍、CD、DVD,路透社有报道,说是要建立一个“myspace”,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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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互联网上充满着迪斯尼的ABC即将在其互联网站上开始宽带视
频服务的消息,最初的来源是华尔街日报(付费的,链接略),在之前,Abc公司在ITunes的店里面曾经其视频低到1.5美元卖给用户,并插入差不多30秒的广告。buzz machine开玩笑说,Abc公司在面对新媒体的时候,必须面临让其传统媒体(有线电视/卫星电视)滚开或者死掉的选择,他们很明智的选择了前者,大家要赶紧卖掉有线电视的股票。

tv
photo by Soviet.

新媒体的分析风声水起,forrester前段时间在美国广告联盟论坛上的一次调查表明传统电视广告的对广告投放者的影响力正在不断下降,adage上周也预言了视频服务将杀死TV,其中有句话很难懂,叫做
a semantic shift that's ousting broadcast TV as its central organizing principle.
视频服务开始可以点播、组织、可搜索、更灵活的观看计划,它将剥夺以广播为主的TV服务的中心地位,将剥夺这种中心化的组织法则,这个改变被称为语义化转移。

语义化的转移,或者也叫做视频服务的数字化运动,不仅仅迪斯尼的abc公司,还包括CBS在互联网上直播NCAA篮球赛等等,NBC在ITunes中发布"The Office"(这个我没有再次确定,也许有错),连WPP的ceo都他们在拥抱新技术上要比他们应该做到的要慢。这确实让人颇为震惊,虽然感觉离波及到国内还很遥远,政策保护还会让温床中熟睡的人们多睡会儿。

也许还有很多人对于这点持有怀疑态度,但是我这两天留意到的另外一个数据,将打消你的疑虑。前几天偶尔翻到关于myspace的video服务的 讨论,看到那个折线图
internet video
也并没有留意,今天正在看forbes前两天myspace的文章 ,突然想到,一个新时代来临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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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说,
在3G技术中,视频广播没有一点问题,只要单独拿出一个64K信道,就可以实现视频直播,更别说如果有多余的载波专门进行视频业务了。所以说,视频业务以后会像现在的短信一样普及,至少从技术层面是毫无问题的。( link
呵呵,那么感谢3G,以后偶尔一天我早起,就可以象在这个blog
这里一样对着1700个用户大喊:Tnnd,该起床了。并把我惺忪的“牛眼”瞪给大家看。

zhengyun说,
cmwap/cmnet这些东西本来就是怪胎,真正3g媒体应用上来了,这些破规矩会被取消的。 (link)
但愿不是大梦网的SSO。

最近身体违和,导致系列延迟,深感抱歉。又导致mail给我的很多报告的加倍延迟,鞠躬加抱歉。

---正题开始---

我花了好几天来倒腾IP网络中的Multicast,其实移动网络,是使用无线电波和设备之间的通讯,这个通讯本身就是broadcast,你想想一个发 送塔到一个手机发信号,能开一个穿过空气的唯一的路,用来传信号么?这就是移动网络和IP网络在传送方式上的不同。移动网络天然具备broadcast特 性。

移动网络通常可以分为无线接入网络和核心网络,无线接入通过无线电波,来完成移动设备和核心网络之间的通信,也就是通常说的基站(包含收发塔,又 称Node B,和塔控制器);核心网包含交换、用户位置记录(VLR)等,我们以前提到的IMS就是核心网一种核心网服务架构,用来传送多媒体信息的子系统。

移动网络很早就存在broadcast服务。移动网络很有名的paging服务,就是一个广播服务,用来向大量的客户发送广播信息。由于移动网络用户都是分组的,例如某个时间间隔GSM中处于同一个 基站中的拥有同一个位置码(location code)的用户,在WCDMA里面叫做路由区域(route area),对这些用户可以进行比较基本的信息通知等等服务。

然而,很遗憾的是,移动网络多媒体内容的广播并没有很早形成标准,3G网络被设计成一个“unicast”平台,直到很晚,3GPP的协议到了 release6才发布了MBMS协议(Multimedia Broadcast and Multicast Standard),以及被誉为3.5G的HSDPA(似乎是第4章,我印象中),这些都不在3G基础网络的测试中。反而是一些独立于3G的新网络技术, 例如DVB-H、DMB、MediaFLO等,比较活跃。

记得在不久前还有手机是否应该有独立broadcast网络的争论。Analysys在去年10月一份报告,叫做“MBMS如何胜过DVB-H、DMB、MediaFLO”,这报告是收费的,我没有看到,从介绍中看来主要的理由应该在它是基于3G网络的,运营商对于独立broadcast网络的频谱和服务的控制比较弱,而运营商也没有必要自己建立一个自己对自己竞争的网络等等。vanvan在前两天提到的那个Prof. Goldhammer,显然跟众多的研究者一样,看重以广播模式传送的 DVB-H。独立网络也有独立网络的好处。而且,手机既然可以用来收听调频(FM),为什么不可以直接用来收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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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van提示说:
2005 年初,在Prof. Goldhammer的Seminar上做过以手机电视为题的报告和论文。与GPRS及其后继者UMTS传送的多媒体相比较,教授更看重以广播模式传送的 DVB-H。韩国发展的T-DMB,也是同一思路。道理很简单,UMTS的观众越多,占用带宽越多,效果越不好,服务商得不偿失(当下德国提供通过互联网 免费收听的电 台,听众数目每增一位,就要贴上1欧元,何况技术更昂贵的移动网络);而广播模式中,听众或观众的数目并不会影响节目的质素和服务商的投资。 ……(link
参考介绍
xiaoxi说:运营商的强势是中国的垄断现状造成的……但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电信运营商买入media公司的案例。(link

又先后收到数份报告。不过
时间关系,还没看完,之后来列举吧。我的电脑发热量比较高,跟我加一起就是俩发热设备,开玩笑。

---正题开始---

我不是很清楚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把IP之类的专业名词拿出来说事,这些名词确实让人困惑。以至于我们在谈论IPTV(broadcast方式的图像/音频等 等,对时间敏感)这个终极梦想的时候,我们还得解释半天,要弄清楚带宽限制下先行者们的各种努力,则更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电视使用卫星网络/局部广播网等等,都是使用一定频谱(有线电视网是信号)向空中广播,在这些范围内的设备,就可以从一定备选频率选出来需要接受的频谱列 表(通常是一个),并且对信号解码,而IP网络就不行了,你能允许你的电脑不断的被这样的广播信号骚扰吗?这不仅是给整个互联网用户的使用习惯,而且给整 个互联网结构提出了挑战。IPTV不仅仅是增加server可以做到,需要重新配置网络,并且给用户相应的设备(机顶盒)来进行解码。注意到,这些设备制 造,以及控制,都需要标准。不仅仅是国内的人们理解的编码解码标准而已。

最基本的IPTV(这里不包含VOD,VOD一般不被称为IPTV,这里注意一下),是需要IP网支持Multicast,不支持这个什么都玩不成,而 且,由于IP的带宽不足以接受所有频道的信号(例如,100个台),换台也是一个问题,基本的协议是用户分组协议(IGMP),把收看某个台的用户地址放 在一个组里面,然后对这个组进行广播。一般情况下,注册的广播地址都无法进行管理,如果高速接入的互联网也允许进行multicast,那么怎么协调各种 服务之间的资源问题(例如,由于流媒体使用的RTP是一个独立于协议的协议,也就是说,在支持multicast的网络,其实也可以进行 multicast,如何协调这种资源?)?这些才是真正需要制定的标准。而数据传输的编码标准,只是因为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专利成本等等,反而纷纷扰 扰,你方唱罢我登场,着实有些让人气短。

该说一下IPTV、流媒体、互联网视频的区别。
Jeremy Allaire有一个关于IPTV和互联网视频(internet video)之间异同的经典比较,以互联网视频的方式放在互联网上, 涉及到概念提出的方式、目的、挑战等。一般IPTV的说法,都是把概念放大了说的。例如时移服务,就是在电视播放的时候,可以快进/倒退之类的。这些说法 都很模糊,基本基本跟流媒体没什么区别了。流媒体概念比较广泛,一般的理解中,流媒体是流式传播的视频/音频内容,但是real等压缩技术通常会造成几秒 钟的延时,这不常用于TV(当然流媒体也会采用诸如MPEG-4/H.264等),在仅仅传送视频的时候,它在在线视频点播(VOD)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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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是连接向用户终端的一个途径,这个用户终端,不仅仅包含电脑
、电视机,当然也包含手机,让我们先来看不久前一个关于网络QoS的争论,这个争论出现在 基本的网络提供商(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这里是互联网提供商)之间,就像我们所预言的那样,这个冲突必将发生在其它的网络中。互联网服务商只是一个缩 影,而基于移动网络的服务商也如同互联网服务商一样,他们不是想做某个业务,而是想做所有业务。从这个角度来看,TV是不是要做,不是TV的游戏,而是带 宽的游戏。

在网络中各种服务不断发展的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吸取用户,服务商提供越来越多的服务,其中就包含VoIP以及IPTV,这引发了最近关于互联网关于Net neutrality和QoS费用的争论。大部分网络公司包括amazon,google都支持Net neutrality,也就是网络运营商必须保持网络的开放,并且不因为内容不同而在传输控制上有所偏见。摆在运营商面前的问题是,这些服务商该不该为QoS付 费,因为VoIP以及IPTV服务需要高的网络带宽和质量,如果将它们与互联网web访问同等对待,这不仅对于运营商的核心业务存在竞争,对其生存构成威 胁,而且这显然不公平,因为运营网络是运营商的财产。

这算是有趣的争论,在google发言人拒绝QoS费用之后,FCC出来说话了,block掉你们是不允许的,但是人家有权限制你们吧。这就是我们上一篇文章(移动流媒体播放器必将死去)之所有立论的基础。

谁都有能力建IMS(基于SIP的多媒体系统),但是当你VoIP/IPTV威胁到运营商核心业务的时候,那么就是带宽的游戏了。流媒体也是如此,我很理 解不止是一个厂商可以做到在控制RTP只占有5%带宽的情况下,能很流畅的进行软件的Multicast/Unicast(视路由而定,VAT/VAT+RTP),然而,这就是谁为QoS付费的问题了。当然,你还可能 采用P2P等技术,在移动基础网络不支持Multicast的时候,做到突破局部瓶颈,然而,引发的问题更多,技术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还包含的有商业规则、法 律等等。

在mobile网络中提供流媒体是互联网流媒体的延续,或扩展,诸如IP网络的限制,在这里同样难以克服。从下文起,开始讨论mobile网络中的广播(broadcast)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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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已经预告过,所以不多说了,直接开始正题。

---正题开始---

很奇怪,很多家公司把3G的宝全部压在流媒体播放器上,这是典型的直线思维,以为3G只需要增加多媒体内容即可。我这里要分析的是,移动流媒体播放器生存的基础十分弱,我相信移动流媒体播放器的存活率非常低,甚至可以说是必将死去。

流媒体,这个词在互联网上广泛流行,着实火了挺长时间,有很多时候都与IPTV的名词混同起来(稍后文章来解释不同之处)。其基本原理是因为在播放多媒体 内容的时候,因为多媒体内容都比较大带宽一般都有限制,所以采用流的方式一边从远端读取一边播放。互联网上一般采用TCP/HTTP传送控制信息(快进 等),UDP传送影音信息,互联网由于它的传送方式一般都不支持一点传送多点接受,(因为若是频谱,很容易随便传送而终端维持一个频谱列表,该接收的时候 就接收,不收就不收),所以流媒体都基本以VOD为主。

到了移动网络,其方式跟互联网基本一致,而且,限制更多,首先是移动网络一段时间之内不支持UDP,或者UDP流量不计入到包月业务中,使用需要额外费用。所以,流媒体服务 的信息流都必须采用TCP/HTTP方式,这提高了带宽的要求。流媒体分为两种实现方式,第一种是点播,包含实时播放和下载播放,另一种是多播 (Multicast)。直播需要移动网络支持多播的传送方式,这显然不可 能,移动的网络会让你随便广播着玩儿么?若只实现Unicast,那么每有一个终端收看,就必须将数据复制一份,带宽的要求必然增加,若你的播放器广泛采 用,运营商不禁止掉你才怪,或者将带宽的成本转嫁到你或者用户身上,那会使得用户使用成本成倍提高。在移动网络尚未开放的情况下,移动运营商可能是第一个 实现按照QoS收取带宽费用的运营商。

就算你的用户们都很有钱,你还会觉得一个播放列表就可以包打天下么?我曾经跟一家厂商提过一个要求,就是在播放器上增加一个不断刷新的功能,例如,每分钟到服务器抓一次新的列表, 若有新的列表,向用户询问是否查看,这变相实现了一个实时播放列表的功能,但这仍然不够,至少它还不能控制用户在同时进行收看。

若没有这些新的增值功能,移动流媒体点播业务必将被类似于互联网的通用的解决方式所替代(real/winmedia),而现有的流媒体播放器,必将被边缘化或者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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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系列惯例,先回顾昨天的文章。昨天说了, 国内的3G解决方案都扎堆做流媒体,虽然他们并未真正分开流媒体/手机视频(稍后再仔细讨论)。然后就有朋友跟我探讨这个问题。两个问题,真正吸引人的内 容,以及内容盗版的问题,这会在短时间内使得内容同质化。我开玩笑说,要建流媒体平台,第一个考虑的就是如何进行内容盗版,而不是去防止。在内容深度挖掘 能力如此之差的情况下,只能靠盗版为生了。很快,脱衣舞娘,聊天室视频直播,即将在mobile流媒体中盛行,在2008年前,只需要干这样两件事情。

昨天文章发出之后,还有mail回复说,四元游戏(Quadruple play)其实说的都是媒介和渠道,并非我理解的前三者是服务,后一个是渠道。我虚心接受,从Mobile TV的角度出发,造成了误读。

deminy提示日本的Mobile TV

今天高烧39度,俗称春练三九。半夜爬起来剥橙子吃,一个一个后来都不知道怎么吃下去的,简称全球战略。用毛巾沁湿后覆盖在额头,拿下来就不行,又称覆水难收。

---正题开始---

很有意思,Mobile TV国内一片运营商强势的声音,并以运营商为核心规划整个战略。其实在Mobile TV价值链中奋战之后不得不承认,这个游戏存在着强烈的内容导向,运营商/其他服务厂商所做的努力,其实不过是在铺设渠道。并且希望占据渠道优势,压榨内 容提供者或者试图进入内容运营(这里是TV运营)。

Mobile TV作为一种新媒介,优势是显然的。最终用户对于TV这种形式的接受度,以及对于移动的需求,是这种业务的用户基础。对运营商来说,挽救不断下降的语音和 其他传统电信业务份额,方便、快速传送适合的内容,有助于获取新用户和市场竞争力。对于媒体也需要Mobile这个渠道,而TV是最集中的方式。然而,套 用传统TV的模式以及传统电信业务的模式,都将与预期不符,很难想象在Mobile TV中收看实话实说,或者点播图铃,这不仅很难在更广泛范围内被接受,也并不能发挥Mobile TV的所有潜力,Mobile TV需要提供传统媒体不能提供的用户体验。

在本文最开始提到的方法,虽然可以短时间用来冲冲收入,但是就像以前提到被质疑的mashup一 样,它是作为一个属性(as-feature),还是一个生意(as-business)。既无法为具备对于运营商业务的增值,也无法建立真正的应用。 3G并非只是增加多媒体就OK了,它是满足用户需求的多媒体(Multimedia-on-request)。什么样的内容是用户需要的内容呢?这不是像 手机一样,直板的就说自己是直帅;翻盖的就意淫为两只大腿分分合合,或者更纯洁点就想像为天真妹的细腰。这个用户需求,其实要求新业务在旧的业务基础上, 增加媒体/个性化/互动的内容。

我们看到蓬勃发展的新媒体,在上月早些时候,wpp集团的Martin Sorrell
我得说或许我们这些传统的垂直式媒体,就像其他传统商业一样,拥抱新技术比我们应该作的要慢。
然后就被评论中反驳,
gary所说,问题在于思维上仍然放不开。如果你需要在数字媒体上有所建树,并非想象中那么困难,两个周的时间足够理解所有与新媒体相关的了。如果 电视媒体实施比较具有挑战,那么其他的新媒体呢,blog media,podcast media,game medie等。要转变使用media的方式很容易,但要与消费者相适应,不管什么媒介,都是一项不小的挑战。
这里说电视媒体的具备的挑战性,正好是我们的新媒体,Mobile TV所面临的。

预告一下,前几天,从Mobile TV的价值链环节运营商、设备、媒体内容角度分别作了简要分析。接下来,review一下技术实现,之后进入具体操作,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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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在本系列第五篇文章出 之后,又有社会各界人士发来慰问,其中mail中提到,所谓的四元游戏(Quadruple play,又叫The Fantastic Four,蹩脚译为神奇四侠),也就是在原来的电信三角游戏(Triple play,包含高速互联网接入、TV、电话)之外,增加了一个无线接入方式,例如Wifi、Wimax等。其实我感觉这种说法就像现在说的第五媒体(参考第N媒体)一样,偏概念比较多,逻辑上总是比较奇怪,前三种说的都是互联网呀之类的服务,最后一种说的无线这种接入方式,难道无线方式下就不会出现视频服务就不会接入互联网了么?

另外,在此再次强调,我不是Mobile TV从业者,所有加我gtalk和msn或者发给我mail的人,都不需要寒暄和试探半天,我之后会提到更多的商业操作细节,你不需要默认我使用过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

另外,有邮件中提到spirent的年度报告,再次鞠躬。我再次提醒,给我mail的朋友,敬请留下blog地址或者网站地址,以便我来链接,匿名给出你提示的报告或者文章内容,总有一种随意偷你家冰箱的东西吃的感觉。给你添麻烦了。


---正题开始---

升级移动网络和新建专用于Mobile TV网络都需要新的硬件支持。这也就是这种新的模式短时间内为大众接受的困难所在,必须有比现在数倍或者几十倍的并且价格适中的设备出现在市场中。设备投入市场需要时间,这也是运营商延迟升级其网络的原因之一。在Mobile TV价值链一文中提到网络升级可能首先应用到移动PC卡,车载设备等等,这一定程度上使得移动网络服务在市场培育上的延迟,也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在其他设备上的应用,使得硬件设备从我们认为的传统硬件设备,变成了现在的虚拟硬件设备,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硬件虚拟化。

例如,我们使用笔记本,通过移动网络提供的PC卡,使用互联网视频服务,这时的移动硬件,就不再是一个手机,一个移动硬件设备,而是一个在笔记本上的通用播放器。更加模糊手机和PC之间分界的是nokia一款以internet为主题的硬件nokia 770,这款机器的操作系统基于linux,已经port近大部分常用软件,并且专门建立了一个开源社区为它开发包含voip/im在内的软件。具备同样野心的还有那个microsoft希望在2008年一亿用户的Origami。

(为什么不叫硬件软化?玩虚拟玩儿得过火了,呵呵)

基于现有网络提供的流媒体服务(流媒体/VOD/live TV等服务不完全相似,区别之后再谈),基本都是采用在现有手机硬件上开发软件来提供的,例如前几天刚刚宣布合作的3 公司和DigiTV合作在nokia一些机型上提供TV服务。国内的中桥/天脉也采用类似的方法提供手机在线播放。这种在现有设备上增加播放器的方式可以 推而广之,例如在IPod或者PSP上添加一个硬件,这个硬件可以提供TV信号输出到现有的电视机上,事实上这样的硬件确实存在。IPod的附件(例如昨天提到的那个iRon),在创意和扩展性上都远远超过封闭并仅仅提供少量接口的手机。

所以,当我们把手机(手持设备)当作是电视机/电影院之外的“第三个屏幕”的之前,它已经虚拟化为媒介隐身于其他的“屏幕”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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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谈到Mobile TV价值链,就被对“价值”的链敏感的z13飞来横砖当靶子拍,有趣。
Argento Sage说,
sp和硬件厂商之间的关系不该对立的,本是市场生物链中重要的环节,至于sp和cp之间,总有一个共同盈利的平衡点。(link
我当然是严重同意了,虽然昨天主要说的是价值链之间的竞争关系,结束的时候有句话:Mobile TV市场必然在协作的模式上找到符合自己的商业模式。这话说的就是必然是协同关系。当然,这话也有,运营商不可能独自玩儿这个游戏的意思。我的打算是从这 几个环节开始,仔细分析如何插入到这个价值链中,也就是说,你如果是一家厂商,如何参与到这个游戏中。至于这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如何做对他们自己的事情, 这点早已有很详细的分析,不需要我再翻译引述。

Hu Dou发来mail给我emarket的移动广告的数据,我贴份放在这里(这图太长,所以我预先提醒一下,本文正题尚未开始,敬请翻到图下,查看本文正题)
advertising tactics

---正题开始---

对于整个产业链有控制欲的运营商,最担心的就是本文提到的这个,虚拟运营商。我们说的是移动虚拟运营商,MVNO,他们不拥有自己的网络,主要是依靠租用 运营商的移动网络。他们独立运营且拥有自己的用户,以批量转售移动服务赚取差价。注意到,国内的SP,不是我们说的MVNO,差得太远,我记得不久前中国 移动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理由禁止向移动网络外传送UA之后,有一个移动Freewap站点老大站出来说,中国移动是世界上最好的运营商,听来喷饭。在此大笑 三声,表示嘲笑。

前两天我说apple在数字音乐内容上类似于一个虚拟运营商,那只是一个角色的方便说明,并不是说就是MVNO。(天哪,你真绕舌)。使得apple成为 MVNO的,是后来在apple phone和iPhone的努力,最近的分析称,iPhone有75%的可能(from ilounge via mobile tracker)。

(对了,忍不住插一个八卦,前几天看到IPod专用熨斗,使用IPod作为电源和控制屏幕来熨衣服,无疑是IPod插件中最离谱的一个,描述和示意图参考这个八卦文章,看完本文再点过去看吧,哈哈)

其实MVNO并不是说是否拥有移动网络,而是信号频谱的限制,就是移动网络从手机发到核心网的那一段,使用什么频率的,有最基本的调配管理,乱用就一团遭 了,今儿你电话我,可能听到的就是克林顿或者李宇春(当然目前用联通CDMA打电话你男友,也许不小心会听到我的声音,不过那是系统问题,我以人格担保, 绝不是我在发CDMA频谱)。不过牌照禁止到运营权上,就比较离谱。这种政策避免不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反而会促成垄断。想起一个有趣的比喻,昨天晚上 瞄到一眼“守望幸福”电视剧,大闹离婚后儿子放放判给了他老婆,这些人名 都取得怪怪的,老婆到家抱孩子,家里的一个常犯晕的老奶奶抱着孩子不肯放,说,胡子要抢巫拉草。儿子只有一个,就像牌照,政策就把判给谁,就是谁的,一家 就得去抢另一家的“巫拉草”。政策要是禁止占有频段的公司,必须要以合理的价格租用给MVNO,恐怕才有点意思。(打住打住,愤青了啊)

运营商允许MVNO使用其网络的关键理由是:
1,MVNO可以提供特殊服务,运营商没有资源去做也没有精力去做的,以及运营商即使有资源也未必能经营好的;
2,MVNO可以为运营商丰富的产品线和用户吸引力,并且增加该运营商的竞争力;
3,网络最大化利用,运营商的网络闲着也是闲着,可以租用以获得更大的价值,或者转移运营商网络的建设成本;
4,与google maps允许mashup一样,运营商可以由此获得更丰富创意、活力,MVNO对未成熟领域的尝试是运营商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量。
5,满足特定用户需求,这些特定用户对于运营商是niche market。

一个著名的实力MVNO是Virgin,前段时间刚刚宣布跟BT Movio公司合作(2/14日,前天我提到这个事儿,不过把名字误写成verisign 了),MVNO和电视/广播公司的合作,必将促进Mobile TV的迅速商业化,并很可能第一个将数字电视转移到移动网络。而且,这预示着Mobile TV也可以在不需要运营商参与。这也是在前两天为什么怀疑运营商是否在移动电视(也可以说是视频)上重复移动音乐的命运。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机会?因为有足够好的内容,以及让足以让市场接受的模式,用户并不管TV是由运营商还是非运营商提供的,他们只需要享受到该服务即可。运营商在网络建设或者升级的迟疑也留给MVNO机会,这给了他们磨砺他们模式转化到移动设备领域的市场接受度(开宗明义中提到IDC报告中说起将传统TV观念转到移动设备是不能发掘出手机+广播方式的所有潜力的)。

那么,如果运营商封闭其网络呢?这确实是潜在危险,是否要自己建立自己的网络,或者依赖于非移动网络(例如电视网络/卫星等,那个DMB就有两种,T-DMB/S-DMB,后者就是通过卫星的),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在运营商的角度看,内容服务商其实是贪得无厌的,我提供了网络,你来提供内容就好了嘛,然而你不仅在我的网络上提供内容,你还要试图建立自己的网络,不太江湖。在 内容服务商的角度看,运营商是势利无比的,其实这不过是一个网络租用关系,大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好了,干嘛还搞得跟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的架势,多没 劲。不过运营商在网络升级之后必然开放数据业务,只要能接入互联网,这也为视频点播/下载以及更实时的TV提供了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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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关心,昨天的文章过后,又收到报告,这次是题为
APEJ Digital Home Survey
2006年2月的除日本之外亚洲市场的报告,再次鞠躬。

deminy说,
不熟悉行业细节,但是想必不需要几年工夫就能有相应的具体的(流行的)应用。 (link
deminy是一个老blogger,俗称老油条。他的blog很早就进入只说的视野,我前段时间准备在这里介绍些我经常看而且不太为大家熟悉的 blogger,其中就有deminy,不过朋友告诫“don't blog about blog”,才作罢了。参加了NGN(下一代网络)峰会的Argento Sage,提到的信息更确切点,“上海数字电视用户仅占有线电视用户的3.7%”,并认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
这两天参加NGN峰会,说实话实在无聊透了,都不知道在看什么说什么,不知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moTV近两年会有什么发展。(link
谢谢精神上支持偶的terrychen


---正题开始---

我其实很不喜欢看国内关于3G、Mobile TV之类的研究文章,要么整一张图出来,划分个产业链上游、中游
、下游,围绕着运营商,把制造商、服务提供商分分类往上一放。那其实真没有多大意义,再说 了,整个产业链的事情,你把什么这软件商,那系统集成商也放进来,那其实都该运营商等自己搞定的,被列入没准儿也可以认为是光荣的事,当然人家也会说了,3G算个屁,谁都别装B,自然,3G还没有到"坛"的程度。

Mobile TV产业(姑且这么说)应该包含3个重要的环节,硬件制造商、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这三个环节都应该有自己的系统、渠道。我们考虑移动运营商+手持设备(当然还有其它运营 商,不再复述),并且假定这三个环节都是决策理智的成熟企业,并且没有什么外界因素的干扰,结果会形成什么样的情况呢?

移动运营商为了促进视频这种数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