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艾伦·纽哈斯?约翰·里德?还是沃尔特·李普曼?
周末把王财,朱鸡鸡,还有孙有步招到尚未开封的新房打麻将---新开封的麻将!三年了,头一次主场作战,我准备鏖战到第二天的中午,等送玄关玻璃的来,正好结束,然后把赢来的钱交付艺术玻璃的帐单。
这是原来的设想,但事实是,鏖战到第二天早上,却发现局面已成三吃一之势,我是一,人家是三。靠靠靠,难怪,麻坛前辈胡适先生曾慨叹:麻将里面有鬼神。最近有鬼神做梗,牌势大变,几个月居然未尝有胜局,到哪里都是客场。
后来,还不到中午,朱鸡鸡一牌不合,居然推倒佛袖而去,一切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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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大块时间,新房子里面只有一本书,艾伦·纽哈斯的《狗娘养的自白》,我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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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达科他州每星期挣1美元的肉铺帮工,到美国第一大报业公司的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今日美国》的创办人艾伦·纽哈斯在退休以后,完成了他这本自传。
他是记者出身,应该说是做得很优秀的那种记者,但是,他的书里,几乎没有教育后来者怎么做记者、怎么写新闻的内容,他津津乐道的、引以为豪的只是讲述他的事业,办自己的报纸,讲述他如何向上爬的历程。从他的角度看,所有的媒体都是一样的:那是商品,目的是销售。
对于中国满含理想主义的,或者自以为满含理想主义的,青年记者们--比如许知远他们(或许还包括作者本人),这可能是个打击。恰恰,就在今天早上,跑不掉看到了这么一篇所谓理想主义新闻工作者们的宣言:总有一代人会实现我们的梦想。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笔与字,使历史在他们手中“终结”,使中国人成为“最后的中国人”。他们说: 总有一代人,会象李普曼那样地等到敲门的声音,等到笔直地站在“总统”面前的时刻,等到《光荣与梦想》式的中文著作轰然诞生,等到《纽约时报》式的中文报纸在中国的大街小巷上被响亮叫卖,等到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式的中国记者成为国家英雄。
如果你读过那本著名的《历史的终结以及最后之人》,你会明白,所谓使历史终结在中国意味着什么?无疑,这是一个宏大的想法,但我所怀疑的是,书生们,文人们,在中国的商业媒体中浸润的如鱼得水的年轻新闻人们,他们是否想过自己到底为这理想做过什么?他们牺牲过或者说他们曾经想过为这理想做些牺牲么?难道仅仅就是一遍遍在报纸上大吼几个名字:李普曼、亨利.卢斯、托克维尔、罗尔斯、加尔布雷斯?这需要勇气么?
要改变中国,需要盯住的可不仅仅是一些形而上的命题与感慨。不能仅仅知道李普曼而不知道里德。李普曼的老师林肯·斯蒂芬斯是比他更早的美国新闻英雄,以揭露企业家收买政治家的黑幕著称,他的两个最得意的学生是李普曼和约翰·里德。前者的成就自不用提,后者写下了《震撼世界的十天》。
如果说,李普曼负责告诉自己的同胞世界正在发生的事情意味着什么的话,里德则用自己的身临其境告诉他的同胞世界正发生着什么。书上说:“在1911-1920年的十年间,里德的报道涉及标志那个时代血腥特征的劳资冲突、墨西哥农民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社会主义政权建立,这一系列的动荡不仅敷陈了20世纪噩梦般的基调,同样也使一个从俄勒冈州来的无名小子迅速成就为‘现代新闻学之父’。”里德具有激情与牺牲精神,以至于被拖入他所报道的事件漩涡中心(你可以理解为对革命的参与),从一个卓越的目击与记录者变为事件的参与者,1917年的某个夜晚,一个盛大的和平主义者集会正在进行。当威尔逊总统的宣战声明掠过大厅时,约翰·里德飞身上台,“这不是我们的战争,我不支持它。”从此,他从新闻界争相延聘的对象和稿酬最高的记者,沦为一些左派报刊甚至三流媒体的低薪撰稿人,仅仅活了33岁。而李普曼则在其之后统治了美国新闻界40年。
与牺牲者里德相比,评论家李普曼的工作与生活方式显得舒适、充实、稳定而严谨:早晨九点开始,读三份主要报纸:《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并作札记。整个上午都在他的书房中阅读和写作,谁也不准干扰他,直到把专栏文章口授录音,交给他的助手打成文本,在由他阅读修改,并按时送给报社。然后赴约午餐。下午文娱活动,四至六时,读外国报纸,思考下一篇专栏文章的题目和要点,晚间与新闻界和外交界的朋友广泛交谈,既了解情况,又开阔视野...
里德式的事实披露和李普曼式的实质分析是那时、现在乃至将来新闻从业者的最高境界。公允地说,“在新闻圈里混迹,要想成为李普曼很难,而要成为里德,则应该不是件很困难的事。”这是在美国,可在中国,却有那么多人在标榜李普曼,要成为李普曼,却只字不提更容易复制的里德与他的事业及理想以及他的牺牲。
那些以李普曼为偶像的中国年轻人是真的不知道当下的中国更缺乏李普曼或里德中的哪一个?还是在有意无意地在高喊理想主义口号的同时回避责任与牺牲?
如果,这个年代,理想主义已悄然沦落为供人把与朝拜的道具,那我们真的要为它默哀了。
有人说,有理想,即使是自以为有理想,也总比没有理想好些。但在这个年代的中国,想在新闻业这个行当混下去的话--如果你还有理想的话,你必须有些选择,是艾伦·纽哈斯还是沃尔特·李普曼?或者约翰·里德,或者爱德华·默罗?这是个重要问题。
如果让我选择排序的话,我会这么选择:艾伦·纽哈斯,约翰·里德,还是沃尔特·李普曼。
当然,对于中国的喉舌们来说,更多的人其实可以不必做这个选择,一直沿着他们惯有的路径走下去就可以了。
相关:
艾伦·纽哈斯《狗娘养的自白》
罗纳德.斯蒂尔《李普曼传》(沃尔特·李普曼与美国世纪)
还有一部下个月要推出的电影《Good Night,And,Good Luck》爱德华·默罗的传记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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