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鼓吹了许久的电信网、互联网、电视网3网合一,在没入行之前,我总是抱着一种兴奋的心情,
为这个历史的发展潮流感到欢呼雀跃。从媒体的角度出发,每一次传播媒介的发展,都会给业界
带来全新的际遇,拥有更多的传播渠道,就相当于拥有更多的力量去将message传输给受众,
毕竟归结到一点之上,媒体就是渗透。
今日,大家都企盼着手机媒体时代的到来。是啊,有什么像手机一样跟随在你身边时刻不离?
要谈渗透,手机难道不是最好的途径吗?当然是。
一群新创业者、传统媒体的巨头们已经跃跃欲试,试图在这块新蛋糕中抢占主导地位,将电信运营商
变成他们的销售渠道。但是需要明白的是,数据业务现阶段只是电信运营商的一小块业务,但是其收入
已经足以撼动传媒产业的半壁江山,传媒行业要想在这场博弈中占据主导位置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吧。
没错,大家都认可收集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往媒体发展,但是应该由谁来主导哪些东西,却是需要多方的利益
衡量的。电信运营商没有制作内容的经验,但是却掌握了收集新媒体的收费途径,这是传媒业永远都得不到
的,那么他们想要在移动新媒体上获得收入就非得过电信这一关,电信运营商又怎么自甘沦为帮人卖东西的贩
子呢?
这样说起来好像觉得电信运营商很无赖,但是王总一席话又把我点醒了:传媒行业刚刚出现的时候并不是像现
在这个样子的,他们不依靠广告作为主要收入,他只要卖给需要这些信息的人就足够了,有1000个人买,他就
做给这1000人看就好了;但是随着大众媒体广告盈利的模式出现之后,大家追求的都是更多的订阅量,好去
获得更多的广告收入,由此,媒体的多样性减弱了,大家都朝着最吸引眼球的娱乐内容上面去了。
这一现象,在互联网上发展到了极致,为了吸引眼球获得广告收入,各网站的内容可以说是千奇百怪,
一片闹哄哄。
手机媒体绝对不能走回互联网那条老路,是的,我并不希望在手机上看到的仍然是一群无聊恶俗的人在恶搞,
好歹,恶搞也应该有点职业道德,娱乐大众不代表恶心大家,有时真是受不了那些没有一点审美观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