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有时候很荒谬
晚上刘韧说了一句话,他说很多的辩论,到最后都是概念之争。的确是这样。就象我写了
sina和sohu的权力之后,引起好多争论。晚上回来收gmail,还有人写信来指责我,说我是某某网站的打手。哪跟哪啊。
我说门户网站有权力,一些朋友说没有,只是站在不同概念起点上的争论。如果一直争辩下去,逐渐的就会诉及概念本身。可是只要我们有争论,就已经天然的将概念合理化了阿,越是争辩,越是觉得对方不可理喻,因为对方连你的概念出发点都不认同,还有什么好争的。
现实社会中,由于有第三方可以调谐,有评判方可以结论,这样的争辩总有个尽头。不会无休止的纠缠下去。但是在网络,争辩成本很小,第三方调谐失灵,如何了结?
网络民主中,话语权对等是一个重要内容。套用自由主义的一句名言:我可以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民主导致的却是争论无结论——恶意中伤——人身攻击的逻辑怪圈。这也是民主的成本。
民主有时候是荒谬的。制度经济学者卢周来曾经阐述过一个例子:100人的集体,对一项投资做决策,如果这项投资能增加一个人200元的收入,但是需要另外99个人每人支付1元钱的成本。作为这100人的领导,到底是通过还是不通过这个方案?
这时候,如果以民主的方式是进行投票,结果是99:1,方案流产。但是从全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支付了99元,收入200元,对整个集体来说是有贡献的阿。而集体利益最大化却是每个职业经理人的天然职责,在这个时候,独断,是最有效率的。
这就投票悖论的一种。
还有一种更好玩的。
假设目前有A、B、C三种方案,由甲、乙、丙三个人来进行民主决策:
甲的意见是方案A优于方案B,方案B优于方案C,也就是A>B>C;
乙的意见是B>C>A;
丙的意见是C>A>B;
ABC三个方案同时讨论比较麻烦,我们可以分阶段讨论的方法来决定ABC三个方案中那个最优。
首先讨论A方案和B方案孰优孰劣。因为有两个人认为A方案优于B方案,所以A方案获胜。这时候再讨论获胜的A方案和C方案之间的优劣,因为有两个人认为C方案好过A方案,所以最后胜出的是C方案。
那么,C方案是三个方案中最好的吗?
不见得!刚才我们是用AB之间的胜者去和C方案相比,现在我们换一种议事程序,先比较B、C方案,再用其中胜者和A方案相比,结果会怎样?
因为有两个人认为B>C,所以B方案胜出,再用B方案和A方案相比,最终胜出的是A方案!
与此同理,如果我们先比较CA方案,然后用其中胜者和B方案相比的话,最后的胜者将是B方案!
同样的三种方案,因为比较次序的不同,竟然可以证明三个方案都是最优化的方案——这就是著名的阿罗悖论。
我认为阿罗悖论不仅仅说的是经济学的道理,甚至有普遍化的、哲学的成分在其中。可以看出来,最后一个拿出来比较的方案,就是最终胜出的方案,而之前比较的两种方案,即便是胜出的方案也比不过最后的方案。
一次吃饭的时候,我把这个悖论告诉给我一个在市场部当头的同学。过了一个星期,她兴奋地告诉我,她成功的运用了这个道理。原来有三个广告公司到他们那里比稿,其中一家是我们另外一个同学开的,但是他们公司的人并不知情,我的这个同学自然偏向于另外一个同学提交的比稿说明书,但是又不能明说。所以她在大家意见分歧的时候(基本上形成了上面所述的喜好连环套),把我们这个共同的同学的方案放在最后讨论,结果:通过!
是每个人充分表达意见并充分尊重每个人的意见、使用多数票的原则,这些看似民主合理的东西,有时候却能够达成荒谬的结果。在一个知识权威的手中,甚至可以达成个人的私利甚至阴谋!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一种“奇数委员会规则”。在一个有序的结构中,必须有中心,奇数才可以有中心,偶数形成的是一对一的均衡。在组织中,对称均衡带来的是一个也很荒谬的结论:提议方总是受害方。
举个例子,记者部门反映最近编辑的毙稿率太高,一度达到40%的比率,强烈要求编辑们减小毙稿率,多发一些记者写回来的稿件。
我如果用民主的办法,采取投票决定的方式。最终可能会生成以下多种结果:
1.根据记者和编辑的人数比例来确定一个10人委员会,就此动议作出表决。因为我们记者和编辑的比例是80:20,最后的结果肯定是8票比2票,记者动议通过。
2.因为在这个动议上,编辑和记者代表着不同的利益方,我也可以形成一个5:5的10人委员会,来对此方案进行民主投票。投票的结果也容易看出来,最后是5:5。这样的投票结果出来,意味着多数票原则失灵。记者的方案即没有被通过也没有被否决,最后的行动结果是,方案搁置。对提议方——记者来说,方案的搁置就是让他们维持现状,维持利益受损的现行格局——这就是偶数委员会的问题
(在偶数委员会中,提出方案的一方,总是受害的一方。解决的方法是形成奇数委员会,并且不允许投弃权票,这样才有可能保证最没有效率的“搁置”现象不会出现。有时候我在想,政治局的7人委员会,9人委员会是不是也是这个道理呢?)
其实在记者要求增加上稿率这件事情上,我也很为难:保证一定的毙稿率,是保证报纸质量的不二法门,提高上稿率,可能是以牺牲报纸质量为代价的——推演一个极端情形,如果上稿率达到100%,则意味着记者采写回来的任何稿件,包括红包稿、关系稿、垃圾稿都要上,这显然是不可以的。但是,长期保持这么大的毙稿率,会使记者很多辛辛苦苦跑回来的稿件上不了版面,这意味着付出劳动得不到收益,长期以往,记者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压,最终可能造成的是记者的人才流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同意记者的意见,就使用方案一,如果我同意编辑的意见,我就使用方案二。
看上去,两种方案都是民主的方案,但是其实民主只是假象,完全可以通过对组成成员的操纵来实现个人的喜好。
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来谈论民主的危害,民主背后潜在的独裁控制,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合时宜的事情,甚至是一件遭人骂的事情。我写这篇blog的目的,除了盘点我对民主问题、管理问题的思考新的之外,还有一些别的意思:
1.民主其实是手段。同样是民主,不同的投票方法和组织原则会达成不同的结果;
2.民主不总是好的;
3.民主的悖论有时候可以当成管理的方法,就象我的那位聪明的同学一样——前提是不要用民主来作恶,目的是集体利益、社会利益最大化;
补记:
一个组织中,领导者完全可以制定好规则后,远远地躲在云端,看下面不亦乐乎争来斗去,最后所谓民主,所谓大家共同接受的结论,其实都已经在很早以前就预设好了。我逐渐理解了,牛顿和爱因斯坦为什么在人生的终点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神”作为真理的起点与终点。我们周遭的纷纭复杂熙熙攘攘,原来是被上帝造就预设好的阿。我们不过是上帝的一个程序,出生,只意味着程序的启动,死亡,不过是游戏的终结。